尹卫国:以贪污罪起诉吃空饷施法准确
2009年06月03日 15:11新民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尹卫国

原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田奇凡,伙同他人通过虚开人员名单冒领工资等方法吃“空饷”14万元,装进个人腰包,日前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起诉。

吃“空饷”时有所闻,反映了少数地方公务员编制管理混乱和公共财政监管责任之差。一些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工作忙、人手不够为由大量招录编外人员,然后以种种变通手段通过财政给他们发工资。国家财政成了“大锅饭”,不吃白不吃,连机关招录的临时工都能从中分一杯羹。

吃“空饷”实质是对公共财政的侵吞,不仅是腐败,也是犯罪,而目前查处主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是很不够的。北京首次以贪污罪起诉吃“空饷”,窃以为很有必要,施法、定罪准确。《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吃“空饷”是以非法手段骗取公共财政,所侵犯的主体是国家公共财物,从法律定性分析完全适用贪污罪。从现实需要看,以贪污罪论处才能产生威慑力,斩断伸向公共财政的黑手。当然遏制吃“空饷”,还需要强化责任扎紧公共财政“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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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卫国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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