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有一种无力感让人前行
2009年05月20日 07:51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媒体思想之 五岳散人专栏

所谓出离愤怒可能是更高的一种形态,但有些事“出离”是“出离”不了的,只能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有这个感觉的事情不止一起。最近发生于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一事,近日的最新进展大致也属于这个范畴。当地警方在传出女服务员罹患抑郁症在前、以故意杀人罪刑拘于后,并且把该女子送入了医院要进行精神病鉴定。湖北恩施电视台在病房中拍摄的场景是这样的:女服务员邓玉娇被“约束性保护”措施“保护”着——— 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 嘴里喊着“爸爸,他们打我”。

事情的经过在全国媒体的曝光下为人们所知,但为了与这个被绑在床上、口中喊着“爸爸,他们打我”的场景做一个对比,还是叙述如下:当地官员喝多了找乐子,要求邓玉娇做“异性洗浴服务”。邓玉娇不从之下,被官员用钞票击打头部与肩部,并被两次推倒在沙发上。在此情况下,邓玉娇抓起修脚刀(当地警方说是水果刀)刺死一人、刺伤一人、吓傻一人,然后打电话报警。就这么个事情经过,并且是当地警方认可的事情经过,到现在的发展居然是邓玉娇被绑在病床上。老实说,这真是让人惊诧莫名。

这里有三个关键词是值得注意的。首先是这个“异性洗浴服务”。相信任何人都能明白其中的奥妙,而做这个委婉语就遮蔽了一个现实:这三人是去那里嫖娼的;第二个关键词是“抑郁症”。在第一时间就把从邓玉娇包中翻出治疗抑郁的药物当做一种证据摆出来,是一种转移事情焦点的做法。本来还以为是为了给邓玉娇脱罪的备用借口,但看来善良的人们还是太善良了。所以有了第三个关键词“故意杀人罪”。

任何有正常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是“防卫过当”都算是罔顾事实了,更何谈故意杀人?而且无论怎样,在事实如此清晰的状态下,把当事人弄到医院里做精神方面的鉴定不但没有任何必要,而且也没有任何理由。

或者我们把这三个关键词连起来看一下,试试是否可以找出其中的脉络。

第一个关键词遮蔽了当地吏治之真相、模糊了事件开始时的性质;第二个关键词转移了公众的视线,成为为以后定性事件的伏笔;然后第三个关键词算是呼之欲出、不得不出,把邓玉娇弄成精神上有问题的人,彻底把水搅浑。不论怎样,现在邓玉娇被绑在了医院的床上。如果真的有抑郁症这件事存在的话,这么逼她一下,说不定将来更能够坐实其精神不正常的说法。故意杀人罪肯定是判不下来的,但只要这点可以得到印证,其他关于当地吏治与黑幕就消失在争论的背后了。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再说什么问责与追究真的是没有意义了。老实说,这两天总是有一种无力感在我心中徘徊不去。前两天,贵州那个所谓的“嫖宿幼女案”重新起诉了,罪名依然如此,或者说那些买春的人罪名依旧,只是换了一个管辖法院与提升了组织者的罪名;同样,四川宜宾那个花6000元嫖宿幼女的官员,在媒体曝光后马上被清理出了公务员队伍,在此之前他只是停职反省而已;杭州的飙车案警方为“70码”而道歉,但没人说明道歉完了该谁承担责任,更没人说明为什么当时不拘捕嫌疑人。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正如我们不能解开捆绑邓玉娇手上的布条一样,让人心中油然升起的是一种无力感。那三个关键词如同黑网一样笼罩在心头,我所知道的是,如果我碰上这种情况,依然也会如同她一样无助。

但是,也正是这种无力感告诉我们,只有努力前行、努力追问下去,才能尽可能避免在斑马线被飙车的人撞死,才能不被绑在医院的床上。这种无力感应该是一种动力,哪怕是发出一点点声音,都足够推动我们社会的法制建设与公平的降临。当年《南方周末》曾经在新年献词里说“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因袭其意,我想说的是有一种无力感让我们前行。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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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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