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杭州实名制是“精明人做外行事”
2009年05月12日 08:12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黎明

4月底,我参加了在杭州的一次事关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的座谈会,为杭州网络实名制问题做了发言准备。但是从始至终无人就此事说过只言片语。由于只字不提本身就是主办方表现“不讨论”态度的明确信号,因而我也就没必要当场插嘴了。

变换了场合和时机,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出来。具体内容有六点:

第一,此举措运作之难度超乎地方智囊的想象。仅就“技术瓶颈”而言,网民实名注册所必需的一条,是改变居民身份信息系统的控制现状,目前这部分信息资源都是由公安系统控制,而实名制实施后,信息开放后的影响还难以估价。

第二,地方实名注册对实现“保护一部分人”的目的毫无实效。网上“出事”的官员,并非由于当地网站的爆料,地方网站也不会形成巨大的声讨风暴。事实披露与“恶意评论”,本来就发生在当地不可控的网络上。由于对当地言论环境不抱希望,网民就去本土权力辖外的网上发言。这样,一地的实名制就毫无针对性可言。

第三,杭州文本表现出的“立法思想”和自创的“法律术语”,通不过任何严肃的法学家的评审。如“恶意评论”、“暗示”、“影射”等词汇,都支持臆断的动机判断,其实是实施“诛心执法”。如果认可这种法律文本,那就等于承认地方具有“独立”的立法权,这种在立法领域的外行,等于颠覆基本立法原则和立法常识。

第四,禁止“暗示”和“影射”没有可行性。

第五,一地的网络实名势必打击当地的互联网产业,对网络公司、网络从业者以及当地经济和文化实力,都有较大的负面作用。

第六,网络实名制无法成为官员的“保护伞”,更不会成为新政亮点。有序有节地采取实名制,不是不可以(我不反对网络实名,我自己就一直是实名上网的公权批评者),但现在真正的新政亮点和有前途的公权事业,是建立保护公民合法言论的基础。杭州具有富敌数省的经济实力、得天独厚的理性平和的人文氛围,我由衷希望杭州能够率先在保障公民权利完整方面作出一番不朽的事业。(本文摘编自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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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明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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