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收了版权费没声息音 集协要学牙防组吗
2009年05月11日 07:37扬子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陈健

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可很多歌手至今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今日本报A12版)。

为收取卡拉OK版权费,音集协在成立不久就因状告多家KTV运营商而声名大噪。然而,打着维护音像制作者权益旗帜,收来的巨额版权费,却装进自己腰包,不禁让人感慨又一个“牙防组”的诞生。依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章程,音集协经国家版权局授权,承担使用费的收转工作,应当根据作品被使用情况向权利人定期分配使用费。显然,音集协占用巨额资金,拒不返还著作权人的行径已违背其成立初衷。

无论是在音集协的成立章程里,还是音集协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过程中,版权费收费方式和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一直处于“躲猫猫”状态。为版权费买单的普通消费者、负责缴费的歌厅、享受权益的唱片公司和歌手,都不知道这笔版权费去向何处,用作何方。这种不合理的扭曲状态,是音集协携官办“社会团体”之威,行垄断卡拉OK版权收费市场之实的结果。想必,要是没有公权力的庇护,音集协也不会如此牛气冲天,在社会各界的频频追问下,还是对费用返还方式语焉不详,遮遮掩掩。

“假维权,真收费”,这才是音集协的真实面目。如此说来,本来希冀组建行业协会维护权益的唱片公司,竟然落到一个引狼入室的结局。巨额版权费落入音集协腰包,不仅无益于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还加重了普通消费者和歌厅业主的负担。如今,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对音集协缴费账目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不能让卡拉OK版权费成为一笔糊涂账,以免出现类似于“牙防组”千万认证费去向不明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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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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