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飞:手足口病防控理应验证“预则立”
2010年04月26日 07:38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曾在2008、2009年两度凶猛来袭的手足口病,正再度攻击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日前称,截至4月11日,2010年全国累计报告手足口病例192344例,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8.26%,其中重症2119例,死亡94例。他援引专家评估说:“目前我国手足口病已经进入了流行期,今后一段时间疫情将进一步上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无论如何,手足口病疫情已经无法套用“突如其来”的说法了。至少,它已经于2008年和2009年两度在中国的一定区域内流行,并伴随着两次相关地方政府和当地职能部门应对不力的丑闻。2008年4月,安徽阜阳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在789名儿童感染EV71病毒、19人死亡的情况下,当地通过媒体发布的《答记者问》还在将所谓“怪病”定性为非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2009年3月,媒体再次曝光,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通过病历造假的方式,隐瞒手足口病实际发病人数和多名儿童死亡的疫情。

阜阳疫情促使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升格”,纳入法定传染病丙类管理。而民权的瞒报行为,也最终导致该县卫生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被免职。从总结手足口病防控既往教训的角度来看,应对这一疫情首要的对策仍是信息的公开透明。引发手足口病的EV71病毒,在4℃下能存活长达一年时间。这样一个常识应该能够说明,疫情的发生在更大程度上并不受主观意识的左右,因而也就没有遮掩和瞒报的必要。相反,那些基于种种灰暗心态的瞒报,往往贻误时机,导致疫情扩散,给民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害。

一个被认为说得出口的理由是,公布疫情有可能导致民众的恐惧并引发社会混乱。然而,从2003年非典以来的种种教训表明,导致更大恶果的恰恰是不公开不透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两周前公开发布我国手足口病的现状,并警告“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事实上这些信息并没有引发全社会的恐惧情绪。一方面,疫情是一种基于现实的信息,民众有权利有必要知晓。另一方面,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恐惧产生的根源是信息隔绝或信息不全。真正彻底的信息公开,反而是应对社会不安情绪的终极策略。有公开,无恐慌。这样一个平常道理,已经一再被现实所验证。

正因为信息足够和全面的公开,公众能够知晓和判断手足口病的风险程度。自这种疾病1957年首次爆发以来,人类对它的认识逐步加深。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普通病例一般一周左右可痊愈,只有少数重症病例可能因为出现脑炎、肺水肿等情况而发生生命危险。既要避免过度和盲目的恐惧,又要充分认识可能导致的风险,这才是对待手足口病的科学态度。在手足口病已经接连第三年流行的当下,无论是作为自然意义上的个人,还是作为社会意义上的公民,应该对这种疾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这既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负责,也是社会责任使然。

凡事预则立。这样一条准则,更应当体现在政府行为方面。作为提供健康公共品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不瞒报仅仅是底线以下的要求,疫情之下尽心竭力拯救生命呵护健康,这才是其面对苍生的价值兑现。就防疫而言,“治未病”仍是最优之选,除职能部门之外,和儿童少年相关的学校、幼儿园等等机构,都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在怎样的疫情状态下采取何种防范措施,这需要科学和理智的安排。这样的措施到底能否落实到位,又需要及时有力的督办行动。防疫的大事,需要政府以有效的作为来兑现它对民众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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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东飞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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