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须防驻京办借尸还魂
2010年02月03日 16:4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2月3日电 《澳门日报》3日刊出社论《须防驻京办借尸还魂》说,在大的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前提下,撤掉部分驻京办,这些驻京办还会以其它形式重新出现。要防止这些驻京办借尸还魂从事非法勾当,关键在于建立更科学、透明的立项、审批、财政转移、政绩考核等制度,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暗箱操作;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合法驻京办财务收支等方面监管。

文章摘编如下:

一九九九年,沈阳爆出轰动一时的“慕马大案”,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因贪污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死刑。马向东的秘书王晓方虽未受牵连逃过一劫,但再难在官场混下去,改行成了作家。他结合在官场打滚多年的经历创作了《驻京办主任》系列小说,未想到刚推出,一时洛阳纸贵,被誉为当代版的《官场现形记》,多年长居内地畅销书榜前列。

《驻京办主任》向人们揭开了驻京办的神秘面纱,深刻地描写了种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有报道指,近日国务院出台的撤销部分驻京办的规定,与《驻京办主任》所引发的社会震动不无关系。

据统计,目前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五十二家,市级单位驻京办五百二十家,县级单位驻京办五千多家。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一万家。

最初,驻京办主要功能是为了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理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但后来,不少地方驻京办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成了地方的“大使馆”、公款接待的“大本营”,成了走后门、拉关系、公关行贿的桥头堡。一些中央机关及其官员让这些“驻京办”给腐蚀了。据不完全统计,各地驻京办每年用在疏通关系上的“灰色经费”达二百亿元以上。因而,驻京办被人们称为:“蛀京办”、“行贿办”、“请客办”、“腐败办”。另外,许多地方的驻京办都养了一大帮人,增加了各地财政负担。据统计,仅五十二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八千多名。

驻京办种种腐败和浪费公帑现象,引起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要求撤销数千家县级及地方职能部门的驻京办事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曾多次整顿驻京办。仅国务院下发要求撤销驻京办的“红头文件”就有两次,但成效并不理想。今次整治驻京办成效如何,仍拭目以待。

驻京办之乱,根源在于制度。当前,有关部门掌握着重大项目审批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权力,这就是各地纷纷到北京“跑部钱进”的源源动力。二○○八年底,中央政府提出四万亿刺激经济方案后,前往争取资金、项目的各路人马挤满了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所在地),“跑部”现象之炽热,由此可窥一斑。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权力运行上还存在机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也缺乏对地方和企业“跑部钱进” 的预防、限制和规范的法规,使驻京办公款行贿现象愈演愈烈。

在大的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前提下,撤掉了部分驻京办,这些驻京办还会以其它形式重新出现。比如挂靠到合法的省市驻京办里去,或迁移到天津、廊坊、三河等北京周边地区,成为“驻津办”、“驻廊办”等,继续从事“蛀京”活动。

要防止这些驻京办借尸还魂从事非法勾当,关键在于建立更科学、更透明的立项、审批、财政转移、政绩考核等制度,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暗箱操作;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合法驻京办财务收支等方面监管,只有这样,驻京办问题才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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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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