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结构调整的前提是政府变革
2009年11月16日 07:30上海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邓聿文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日前谈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时表示,虽然国际环境、经济格局、经济结构将会怎样变化目前还难以判断清楚,但无论世界经济如何调整和变化,中国决心对自身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已成共识。

经济结构调整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从杨伟民此番用语和透露出的内容来看,高层对今后五年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

中国在制定第九个五年计划的时候,就提出要转变增长方式。然而,颇具反讽的是,一直到现在,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都没有根本转变过来,相反,在应对本次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结构的失衡和政府对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这才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特点是:以追求GDP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主要任务;以上重化工业项目和热衷批租土地为主要途径;以行政推动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事实上,这也是旧体制留给我们的一些“不良遗产”。对此,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有过尖锐的批评,他说,在各级政府保持着对土地、信贷等各种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的情况下,在现行政绩标准和财税体制压力以及扭曲的要素价格支持下,许多政府官员把“结构调整”理解为大量投入土地、信贷等资源,营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了大规模投资和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热潮,并产生如下一些严重后果: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放松技术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努力;造成煤电油运及其他资源的高度紧张;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增加解决就业问题的难度;抑制服务业的发展;引发短期的和长期的金融问题。

由此看来,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各种结构调整,关键在于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如果政府不放弃对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权,不将自身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建立在市场基础上,那么,要转变发展方式只能是一句空话。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也有其自身的利益,在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成为获利最大的一个群体。另外,无论对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而言,传统的大政府观念侵淫日久,深入人心。此种利益加上观念的羁绊,要改变起来非常难。否则,喊了这么多年的改革和转型,早就实现了。

因此,对政府的变革,我们一方面仍要寄望于政府自身,另一方面,就是靠非政府的外部力量促使政府去变革,它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转变和缩减政府的行政职能,限制行政权力;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三是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中国经济的发展表明,政府主导经济运行不缺效率,而缺效益和公平,后者的缺乏主要是由政府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造成的。而引入社会力量,来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特别是把一部分原本属于政府的行政权力转化为社会权力,使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应该说,在目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博弈成为基本现实的背景下,靠非政府的外部力量促使政府去变革,这种可能性已越来越大。外部的力量既可以通过立法等法律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修正性、补充性的约束和重新界定,也可以严格的程序防止行政权力的过度使用,还可加强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以加快建立政府的公共治理结构,进而促使政府的公权力按照一种比较规范的方式行使。

总之,只有倒逼政府进行改革,才能形成一个稳定和完善的政府权力作用的制度框架,从而尽可能减少对经济的不当干预。这样做,经济主体自会在市场的作用下,自然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而无须政府费神劳力。(作者系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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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聿文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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