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谁给重庆黑老大戴上了红帽子
2009年08月18日 08:27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洪巧俊:有多少“富翁”因黑恶暴富?

据重庆司法界一位不具名人士透露,最近该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中,黎强、陈明亮、龚刚模都是亿万富翁,在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黎强曾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的一些黑恶组织已有‘合法’外衣,以商养黑,以黑富商。”“打黑英雄”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如此表示。(《广州日报》8月9日)

黑恶组织穿上“合法”的外衣,以商养黑,以黑富商并不是重庆一个地方的问题,黑恶势力头目成为亿万富翁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综观媒体报道,就可知道我们这块土壤上的这种问题有多严重。当然,如今这些“黑老大”们变得聪明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冲冲杀杀,他们深知只要不出人命案,他们就几乎万事大吉,可以成功地把黑洗白,再想方设法捞些政治资本,就可高枕无忧了。重庆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黎强、陈明亮、龚刚模三人中,一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一人是渝中区人大代表。试想,如果不是设立赌局来进行敲诈、“放水”过于张狂,与香港黑恶势力对相关公司进行控制,把事闹大了;如果不是“打黑英雄”王立军调至重庆任公安局局长,他们就可能还逍遥法外。

至今也难以忘记轰动全国的沈阳刘涌特大黑恶案,“黑道霸主”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而辽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时我发表了《刘涌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虎豹”?》(2003年8月22日新华网、《光明日报》)对辽宁高院改死缓进行了质疑,此文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辽宁高院的二审,维持了对刘涌爪牙“四大金刚”之一的宋健飞的死刑判决,并已经执行。爪牙判死刑,刘涌这个主子为何判死缓?刘涌有着“通天本领”,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他的“干爹”,原市中级法院一位副院长是他情妇,还有多位警察是他哥们儿,就连沈阳市原市长也是他“大哥”。值得一提的是刘涌的资产达7亿多元,是沈阳屈指可数的富翁,而黎强是重庆巴南区第二富。

当这些黑恶势力头目具备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后,他们就开始谋求政治渗透,一方面积极寻求“红色外衣”保护,另一方面编织关系网,极力寻求“保护伞”的庇护,甚至与党政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借“红色外衣”掩盖违法犯罪事实是现在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惯用伎俩。根据重庆警方的调查,黎强拥有20多家企业,涉足客运到房地产开发、汽车维修等诸多领域,为了争夺客运线路不惜以“涉恶涉黑”手段进行争夺。2005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将金额21亿元的不良债权以4300万元打包处置给重庆万贯科技有限公司,不到不良资产2.1%的价格引起了重庆有关部门和相关国有企业的不满,但龚刚模依然顺利完成了这次交易,并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龚刚模还牵涉进轰动一时的重庆“奥妮土地拍卖案”中,他与法院相关官员勾结,导致该地块被低价拍卖。可见这些人的暴富无不是以“涉恶涉黑”手段进行的。

2008年4月21日《瞭望》报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熊新兴就是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向主流社会渗透,以企业家的名义骗取了政协委员的身份,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披上了红色外衣。熊新兴行贿的数额高达数百万元。经法庭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期间,熊新兴分6次向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某行贿85万元人民币、一万美元。受贿之后,许某在多次收到上级领导批转的群众举报熊新兴涉黑犯罪的材料后,不仅不查,还多次向抚州市党政领导推荐熊是“人才”、“正当企业家”,并将熊介绍给抚州市公安局的四任局长要求予以“关照”。可见,暴利下之下产生了“利益共同体”,暴利趋使之下,形成了一条错综复杂的“官、商、黑”涉黑非法利益链条。

家乡一位老干部曾对我说:“我就想不通,那些过去黑社会上的人、打砸枪犯罪释放人员,如今都过上了幸福日子,他们住的是小洋房,开的是名车,有的还娶几个老婆。”过去黑社会上的人常因争地盘相互吞并而争斗,如今他们不再争斗,而是一致对外,有财共同发,工地项目只要有他们去,就没有人和他们竞争。一些地方的工程项目虽然也搞竞标,但都是他们中标,这里面难道没有“涉恶涉黑”手段进行争夺?

下一篇:傅达林:打黑除恶须对权力进行去黑化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黄豁 王晓磊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