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市长,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9年06月24日 10:10广州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邹云翔 政协委员

29岁的硕士研究生当选湖北宜城市长,引发舆论持续关注与争议。当选后,周森锋市长对媒体讲:“原来我面对的主要是工作压力,(我当选市长的消息)发出后,我现在面对的是很重的社会压力,工作压力倒成为其次。从保护一个青年正常成长出发,我希望媒体少些对我的关注,给我更多的工作和思考时间,期盼媒体多报道一些经济方面的东西。”

周硕士年轻有为,当选了市长,本人表示祝贺。但对其要求“从保护一个青年正常成长出发,我希望媒体少些对我的关注”却不能苟同。我想,对于公众人物,特别是身为一地“父母官”的公众人物的报道,是媒体的天职,也是宪政的安排。在这一点,我想告诉年轻的周市长:青年干部,并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位就要受监督,市长有接受媒体监督的义务。成为公共人物,本身就意味着他认可了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

说实话,我不反对破格提拔一些年轻人,但是我反对将年轻的官员当做未成年人一样保护,社会动不得、说不得,仿佛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年轻官员成长,这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相反,制度规定,青年官员首先是个官员,有义务接受社会的全方位监督。其实,经历监督,接受媒体关注,更有利于青年官员的成长。把自己封闭起来,既侵犯了百姓的知情权,也无助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当然,如果是老一代官员认为年轻人应该多受点呵护,从而有意给其创造宽松的环境,倒也是情理之中。可问题的关键是,宽松的环境并不是无原则的。如果一个年轻的官员,自己说“我年轻,为了我的成长,你们就少关注我吧”,这就让人费解了,这不应该是年轻人当官的应有心态啊,人们可能会反问,怕关注你当官做什么啊?

大家都知道,国外参加竞选的官员在决定竞选时,往往会将自己的过去梳理一下,经得起关注就竞选,经不起关注,那就不要竞选,因为媒体会翻旧账的。其实,周市长如果懂点常识,就不该说“我年轻,请你们不要关注我”。说出这样的话,媒体非但不会减少对你的关注,相反年轻本身更是一个关注的焦点。社会更想知道你是否胜任这样的岗位,而你要通过媒体向百姓自信地表态。如果你害怕媒体,百姓肯定对你缺乏信心。

官员的信息随时公开,是制度安排,也是政治常识。我想,这是官员,即使是年轻官员也要正视的问题。既然为官,你就不能希望有着一个未成年官保护法,如同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对你无微不至的关心。你也不能希望指挥着媒体,如你所愿只监督“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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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云翔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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