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嗣贵:“手机实名制”还需加上执行力
2009年06月05日 08:03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打印已有评论0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复省政协委员汤镇业相关提案时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正等待国务院审批。(6月4日《广州日报》)

手机实名制可治“信骚扰”,注意,仅仅是可治而已,并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更不是“根治”的方法。其实,手机实名制跟我们已经实行了多年了银行卡实名制一样,尽管已经实名了,但是针对银行卡的犯罪活动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而且花样越来越多。另外,手机实名制在某些地方已经试点过了,福建泉州成为全国率先实行手机实名登记制的城市,但部分店里仍可无证购买手机号。由此不难看出,手机实名制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

通讯、银行等行业希望采取“实名制”的方法,验证每个用户的社会身份,从而达到更加有效地管理的目的。但实际效果却往往是管住了好人,管不住坏人。事实上,依靠“实名制”这样一种“围追堵截”的方法既增加了管理成本和环节,又无法对造成现实问题的根源进行解决。在一个实名制泛滥的年代里,存款实名、上网实名、手机实名,连买个自行车都要实名制,然而却并不是所有的实名制实行的初衷与实际效果都是实至名归。

因此,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制定后,具体的实施者如何去落实,这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执行力。今天,我们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然而,现行不少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却总是走了样,使人们对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本身的意义产生怀疑,原因就在于此。实行实名制毕竟只是一种管理制度或手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还得需要具体的执行者始终如一地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及其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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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嗣贵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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