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政:审计与问责互为犄角方显力量
2009年05月22日 07:49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审计署20日发布的2009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披露,河南、甘肃等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用于建房买车5837.4万元。据报道,审计重点抽查的30个县在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5月21日《新京报》)

这些年来,几乎每年都要掀起一阵审计风暴,每一次都会暴露出不少权高位重的部门违规违法的事实。因此,人们对于以审计的手段惩治腐败,也寄托了很高的期待。然而,揪心的现实却是,被审计者甚至到了无所畏惧的地步,对审计结果也是置若罔闻。不少人这才意识到,审计的作用,也不过如此。审计工作也因此面临“不审白不审,审了也白审”的窘境。

根据往年的情况,民众更多的是提出担心与质疑,这次的审计结果,是不是又“一审了之”?是不是又“雷声大雨点小”?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审计署工作的斐然成就。审计署披露的违规资金与问题,至少让民众的知情权得到了部分落实。若不是审计署的努力,也许大家永远不知道,还有如此触目惊心的违规使用支农资金情况。

审计作为一种国家的监督机制,其主要职责与任务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鉴定、综合和利用审计证据的过程。审计工作的本质就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也正如国家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所形容的那样,“审计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其职责决定了审计工作只是向政府与公众提供审计信息,对于公众所期望的关于违规情况的处理,那就非审计职责所能及了。

实际情形是,审计工作与真正的看门狗比,职能也不尽相似。看门狗不光是防范、发现小偷,用叫声来提醒主人,更为重要的是,还要对这种盗窃行为进行严厉的威慑与制止。而审计工作对违规行为除了 “狂吠”外,无法起到进一步的制止作用,民众所担心的也正在于此。

其实,审计监督的目的,就在于落实整改。如果缺乏相关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无法触及那些违规者的灵魂,也就没有以儆效尤的意义。如果一些老问题年年审计却年年得不到落实整改,难免会降低公众对审计的期待,降低他们的监督愿望。当人们在为最初的审计结果公开透明而欢欣鼓舞之后,逐渐对各级的审计报告产生“审计疲劳”,心理懈怠就会随之产生,从而在无奈中屈服和看惯这样的现实,毫无疑问这是有悖审计监督的初衷的。

就拿这一次支农资金的审计来说吧,审计部门把问题提出来后,有关部门的问责就应该迅速地跟上。这么多被违规使用的资金,能否被收回,相关的责任人该如何处理?如何才能给群众一个实实在在的答复?这才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国家大规模投入的支农资金,其意义不仅在于保发展,更在于扩大内需,让全国人民一道走出金融危机的低谷。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何使用这些资金也就有了特殊的意义。而违规使用,必然会消蚀人们共同应对危机的信心,因此对这批违规资金责任的追究,不仅仅在于挽回审计的声誉,更有其现实的紧迫感。

如何使审计工作更有力量?这就需要审计与问责互为犄角之势,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的成果转化,严格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审计揭露的问题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行政监察部门应该展开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也应该直接介入调查。只有通力协作,才会让审计工作更有权威,让审计履行好“看门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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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德政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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