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新家遭遇夭折,数百名准业主登记退房,存废争论中的房屋预售制度承载着哪些不可推卸的责任,高歌猛进的楼市,脆弱的建筑根基,哪些监管制度还需要我们完善?现在很多人觉得出现今天这样一个比较极端的事故,就是因为我们这种期房的预售制度,您怎么看?
秦兵:
期房的预售制度把本来很小的建筑灾害扩大化了,所以很多人提出取消预售制度,我认为这是正确的。
主持人:
好,谢谢秦兵律师。
岩松,你觉得如果说期房这种销售方式取消的话,质量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白岩松:
其实这是涉及到能不能把对一个要销售的楼房的质量监控伴随它的全过程,尤其在把我们的一些质量的评估能更提前。
我还提醒一点,刚才秦律师所谈到的,他转移资金等等,这一点大家不用担心,因为楼房一倒掉之后,上海市政府马上干了一件事,控制房地产商及他的资金,双向控制,而且对四个链条,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和监理方都实行相关的控制。但是麻烦就在于,秦律师刚才说的另一点其实也可以放心,你别看住没进楼房,上海的购房者我觉得挺棒的,他们迅速的成立了临时的业主委员会,这对自己维权都有好处。按理说业主委员会应该是入主之后达到一定的比例再去选举等等,但是他们有了这件事情之后迅速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对自己的维权都有好处。但是我今天下午专门写了几个,有的是肯定没问题的,有的会有很大的,通过法律,甚至有可能得不到,有的说退房,不退怎么办啊?一个星期之内银行停止还贷,这当然也是,必须要解决退房。接下来还有一个一个月,开发商要还款,一周查明原因,公布责任人,支付合同人5%的违约金,赔偿银行的利息等等,我觉得这些都好办。可能比较难的很负周折的是,参考同地段的房价进行相关的补偿,我买的时候一万二,现在我同地段的房子都涨到一万八了,这六千该不该补,如果那个时候买的不是你的房,他还在一万二,我这六千块钱怎么办。接下来还有一个支付动迁过渡安置及补偿的费用,我现在为了等这个房子我在外面住,可是我一时间不能在这里买房,卡在这儿了,我可能过度又延长等等,怎么办,另外补偿又怎么办,所以这可能是一个需要在政府和业主们联合行动起来,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但是仅仅靠预售房这个东西,我觉得是给全国提出的一个醒,当然要考虑,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权利的时候,我们对质量的评估和提前,一方面质量评估可不可以更加提前,另一方面我们的预售制度可不可以适当向后推,我觉得严格推到很后之后也很难,因为中国的房地产商现在能达到那么高的实力,完全到了质量全部评估完,达到全部封顶,甚至装修完毕之后才开始卖,绝大多数的房地产商都得知道,因为它没有这么大的资金链条,要么就是耗用银行的钱,所以我觉得一定要找到折中的方案,又保护消费者,又可以使房地产还可以健康的发展。但是显然这种预售应该适当地推后,而评估适当地提前。
主持人:
因为我们的房地产是整个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有各自的苦衷,但是我们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想一想,倾全家之力,倾一辈子之力,我们就得到这么一套房子,结果我们处在如此弱势的位置上。
白岩松:
从买房的角度来说我们本身就是弱势,而另一方面你想成为强势也很难,所以说在给全国房地产敲醒的时候还回到那句话,我们过去常把地段包括环境放在第一位,我觉得从政府的监管,包括房地产商的自律,包括消费者的要求,应该在自己的心里面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一个你买来的房子,一上来就是70年,这70年不是一代人的问题,是几代人,如果不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我们不妨拿到掉的这个楼房去做一个我们非常不愿意想像的例子,大家都觉得已经很幸运了,虽然有一个生命的离去了,我们要对他保持足够的悲伤。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他顺利地经过了评估,又不是赶上这个雨季,这个房子通过评估,现在卖的房子大概占这栋房子的76%,如果百分之百都卖掉,又是房地产这么热,上一个月就卖186套,没剩多少了,大家都住进去了,再赶上雨季,这个房子掉,谁能够承受这种巨大的悲伤,问题是,我们其他的地方有没有因选址不当而存在巨大的隐患,它又在哪里,会不会下次以悲剧的方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而不让这种悲剧的发生,相关的部门以及建筑商们又该做什么,我觉得这是今天更加严峻的问题,不能因为一个楼倒掉了,大家似乎还有一种轻松的心情,我觉得它非常沉重,因为看不见的隐患才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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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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