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指责中国在4万亿工程采购中歧视外国供应商的言论,发改委明确指出,目前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并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对国货的非法限制,即歧视“国货”。
6月4日,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其他八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中国去年以来制定的4万亿财政投资计划是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危机所做的努力,即在外需急剧下滑的情况下,通过大幅增加国内投资拉动经济,其本意就是吸收国内过剩产能,防止企业大面积亏损和倒闭。在此次危机中,美国议会早在2月出台了包含“购买美国货”条款的7870亿美元经济刺激法案,遭到加拿大、欧盟等经济体的反对。实际上,在各国需求同时萎缩的情况下,所有刺激内需的计划背后都有使用国货的逻辑。
但是,中国投资计划出台后并没有出现排他性的“购买国货”趋势,这是因为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设备等产品,中国企业具有无可争议的本土和国际优势,中国产品物美价廉是全球所熟悉的,因此,即使不强制性的要求使用国货,在商业上,大部分国货本身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对于高科技产品的需求,中国国内企业无法满足,中国政府多次组织采购团去欧盟和美国采购飞机、通讯、高速列车等设备。事实上,目前突出的是西方国家对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设置了壁垒,而不是中国采购存在歧视。这是一对愈加明显的矛盾,对于中国来说,当前是需要大幅增加进口以减少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的时候,在中国制造业产能过剩的条件下,中国设备投资可能急剧下滑。
在调整期内,中国政府应该积极支持企业更新设备,以提高生产率和技术含量,为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打好基础,但是,最主要的障碍就是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技术封锁,外国企业指责中国保护主义是没有理由的。
中国的经济刺激计划,主要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金承担,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而不是纯商业的市场交易行为,因此,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优先采购国货,任何政府大规模采购国内可以生产的国外产品的做法,都将会被议会或者公众质疑和问责。中国的《政府采购法》也规定,除了特殊情况,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据悉,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歧视是指一些装备制造业的用户在招标的标书中明确写上“曾经有生产和使用业绩”,也就是要求国内企业不仅有制造能力,而且还有用户的使用经历,这就给国内发展中的装备制造企业设立了一个门槛,因为中国的装备制造业正在追赶之中,市场占有必然落后于国外相关产品。
我们认为,装备制造领域的政府采购应当支持中国国产设备,扶持这一相对稚嫩的产业。但是,采购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与腐败的发生,因为,相较于国外企业,国内企业更容易通过本土的特殊政商关系或者行贿寻求中标。4万亿规模之巨的公共投资,必须防止寻租腐败的发生,所有招投标标准必须明确,过程透明。
其次,优先采购国货并不等于排斥国外产品,不应该持“唯国货论”,即不考虑质量、价格、设备寿命以及技术水准等因素,在采购过程中排斥国外产品,而选择质量低、价格高以及技术差的国货,在考虑拉动内需的大前提下,必须确保公共资金的有效利用,而不能造成投资浪费,保证采购过程的干净以及采购设备的素质是比优先采购国货更高的准则。
作者:
张立伟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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