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消释油价“误解”岂能靠涨跌次数
2009年05月10日 14:21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8日就网民所谓有关我国油价涨得快降得慢的质疑发表谈话,认为自去年12月19日新机制执行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实际降了三次,涨了一次。所以该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一种误解。(5月8日新华社)

事实摆在眼前,去年国际市场油价从每桶147美元高位大幅回落至40美元左右,国内油价迟迟不降,而前期国际市场油价仅仅涨了不到10美元,国内油价就迅速上调,“追涨快追跌慢”、“降油价能拖则拖,涨油价一秒也不放过”等说法已经弥漫于大街小巷之中。毫无疑问,对于这个涉及了许多市民利益的话题,国家发改委有必要站出来解释一下了。

但是,看了该负责人的解释之后,总有种让人“大跌眼镜”的感觉。降三次VS涨一次,这好似是一个看得过去的解释,但是,消释国内油价“误解”是不能依靠涨跌次数的,毕竟这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计算。

首先,“去年12月19日新机制执行以来”一句本身就说明了该负责人的立意是错误的——12月份的“新机制”好像除了滞后性根本没有什么新奇的特点。众所周知,国际油价是从2008年7月初开始下跌的,到了11月份,国际油价便从每桶140多美元,降至五六十美元。也就是说,从国际油价开始下跌到下跌到谷底的这四个月时间内,我国的油价确实没有半点降价。发改委该负责人所谓的“新机制”是在12月份实施的,这本身又就是一个问题——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相对完善的情况之下,我国相关部门政策的制定及修改过程总显得过程复杂。除了发改委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低下这个客观因素之外,相信人为的故意拖沓以让某些垄断行业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毋须讳言,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买方市场”还是源于那个饱受诟病的问题——行业垄断。在石油化工专断的垄断权作用之下,两大化工集团完全操纵着油价的上调权和下跌权,这不仅完全忽视了所谓的“价格听证会”制度,更在某种程度上架空了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权力。从这层意义讲,国家发改委的解释更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感觉。

“涨快跌慢”势必让两大石油化工集团赚个“盆钵盈满”,而广大市民在这一问题上却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潜在的“剥削”只能造成“国富民穷”的畸形发展模式。所以,国家发改委有必要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切不可用“次数”的多少来搪塞民众。 (山东 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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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传涛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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