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拆了我的房
2009年11月19日 08:10长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闻背景:无锡市72岁的老人陆修波,出门买趟菜回来,自己的祖宅已经被推土机推平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埋在瓦砾中,打110报警无人立案,自己苦寻1年,可不管是无锡市崇安区拆迁办还是拆迁公司,都没有谁主动承认他的祖宅是被谁拆的,更别说补偿的事了。(11月18日《现代快报》)

陆修波老人可能要为这次买菜后悔不迭 ,菜买回了,居住了数十年的祖宅却不见了。老人像平常一样买菜做饭,说明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己的房子会被偷拆。他原想要看看拆迁许可证,这是他正当的权力,也是拆迁应有的合法程序,一点也不过分,谁料到有关部门不给你讲这些。

城市要建设、要开发,难免要拆迁一些居民住房,但房屋是人们最重要的财产,不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还是专门的《物权法》都是明确要保护的,因此拆迁一定得程序合法、补偿到位。偷拆房屋不仅无视人家的物权,而且还那么下作,无异于强盗行径;如果是政府部门偷拆的,那更是把公权行使的光明正大变异为歪门邪道。

诡异的是,居民的房屋被偷拆了,当事人找了N个部门反映问题,可是一年过去了还是不知道谁该为此事负责。莫非官员们都去“偷菜”了,哪管你房子被偷拆了,或者在一旁充满智慧地笑,嘿嘿,这事不好办,有背景。

文/李建华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李建华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