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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成就了亿万富翁级局长煤老板?
2010年04月25日 07:50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原蒲县煤管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为一家煤矿的实际控制人,犯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个人和妻子、妻弟等全家被罚3.2亿元,创山西各级法院判处的罚金刑最高纪录(4月24日《成都商报》)。

本是煤炭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却成了不法煤老板,且在非法的路上唱起了“夫妻双双把家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贼喊捉贼”的背后,实质上是煤矿监管的失控。很多矿难到最后都是责任事故,追根溯源,均与监管不力有关。很难想象,连煤管局党总支书记都开起了煤矿,谁来认真监管煤矿。

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作为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的郝鹏俊和妻子于香婷同属公务员,是不准进行经商活动的。可凭借着“近水楼台”,局长夫妻不仅知法犯法,还在自己监管的行业内操盘,妻弟开矿、妻子管钱,而且一开就是近十年,始终偷税漏税。

如果说煤炭局党总支书记开矿会放自己一马,那么税务、国土等部门呢?其煤矿采矿许可证是编造虚假材料获取的;销售原煤直接收取差价而不进行申报……10年了,这个非法煤矿竟然疯狂地开采着。这说明什么?监管缺位,甚至处于失控的状态。笔者不禁疑问,“局长夫妻店”的背后,还有多少难见天日的秘密?是不是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什么郝鹏俊在法庭上公开叫嚷“蒲县县委书记向我狮子大开口,问我要5000万”?

种种迹象表明,亿万富翁级“局长煤老板”的背后黑幕重重,而且这种开“夫妻店”的行为应该不是个案。君不见,一些机关干部揣着双重身份,游走于机关和企业之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影响行业监管秩序。

希望此事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切实监督和惩戒,进一步筛查、严查、严整公务员参与经商活动,尤其是从事监管行业的“权力自肥”行为,不要再等到“出事”了再去查处——对官员的监管,最重要的是过程监督,不是事后监督。 (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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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武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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