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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客:发帖、拘捕,哪个更败坏政府名声
2009年04月09日 11:15金羊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默客

4月8日的《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了在沪工作的河南灵宝市24岁青年王帅因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举报、批评家乡政府违法征地的问题,而遭当地公安机关跨省追捕。在上海和灵宝看守所,

王帅被关押了8天,罪名是“诽谤”。直到其家人答应当地政府要求,砍掉自家地里的果树,他才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获释,理由是“证据不足”。但是,他又被要求“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当地警方。王帅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件事确实给我一个深刻教训,以后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王帅所发的帖子,不过是以讽喻的手法举报、批评灵宝政府部门违法占地、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然而,因为这样一篇再正常不过的帖子,即遭当地警方跨省追捕并被关押了8天,这对于一位普通公民来讲,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庆幸的是,王帅在看守所未遭遇“躲猫猫”或“做噩梦”而一命呜呼,否则《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标题要改为“一篇帖子引发的命案”了)。不过,如此遭遇确实“教训深刻”了。

讲到“教训”,灵宝市委宣传部一王姓部长的“教训一下”的说法,尤其令人关注——

“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抗旱绝招’,明明是混淆视听。这些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王部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王部长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从王帅遭受了8天的无妄之灾、至今仍心有余悸的情形来看,这位王部长所说的“教训一下”的目的确实已经达到了,甚至其效果不止于此,让灵宝坊间舆论噤若寒蝉也是可能的。然而必须较真的是,王帅应该被“教训一下”吗?王帅的行为究竟违反什么法律、法规?究竟谁该被“教训一下”?

且不说《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且不说任何公民都有举报、批评政府的权利,单说王帅的帖子内容也根本不是什么“诬蔑”、“造谣”和“诽谤”,况且“诽谤罪”须有受害人并控告才予以受理,试问王帅“诽谤”了谁?谁控告了他?他诽谤的证据又是什么?在循正常渠道、多方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王帅在网上发帖披露政府违法占地的问题,何错之有?

如果说王帅网上发帖对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名声有什么负面影响的话,也是政府一手造成而绝不是发帖行为本身或发帖者王帅。可不是吗?灵宝市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占地、侵害农民利益在前,而后又打压网络舆论、非法拘捕、关押网络传举报者于后,这不仅表明了当地政府的遵纪守法、依法执政的水平低下,视国家法律为无物,还表明当地政府部门对国家依法保护的公民之“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四大权利的公然漠视和粗暴践踏。这才是真正损害政府形象和败坏政府名声的行为。而王帅的发帖举报,正是其公民主体意识的体现,其初衷在于促进政府的纠正违法征地过程中的一些错误做法,对此当地政府部门本应当虚心接受并表示感谢。绝不能只因这个举报引起某些人的不高兴,即对其予以非法的拘禁和关押。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灵宝市委宣传部的官员竟然也认为公安机关拘传、关押举报者只是“教训一下”,而且是应该的。

实际上,真正应该从这件事中获取教训的恰恰是当地公安机关和宣传部门乃至当地的市委、市政府,那些派出警察跨省追捕的主政者,他们应该进行深刻反思,从中获取深刻教训。不过,对于迷信手中权力,并且肆无忌惮地飞舞手中权杖者,要其进行自我反省、从中获取教训,简直是与虎谋皮。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必须追究灵宝市公安机关非法拘捕举报者的法律责任,而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当地政府官员也须受到严肃处理!同样,对于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灵宝市委宣传部的王姓部长,按理也应该被“教训一下”的。但问题是,谁来“教训一下”他们?

几天前,天山网《阿凡提评论》主编王大豪,因一篇批评“背领导名字”的短文而被迫辞职。这是“因言获罪”的变种。在倡导民主、法治的今天,“因言获罪”之事,让人心生今夕何年之慨叹。

诽谤   教训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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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默客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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