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鄢烈山
3月31日,我在《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孙东东也该问责》一文,说的是他在去年9月12日,在新浪网以卫生部专家调查组成员和法学教授身份,就三鹿事件答记者问,大包大揽地说什么奶粉保险、企业主动、政府处理没有疏漏。如今水落石出,三鹿破产,田文华受审,先后已有三批涉案党政官员受到严厉处分,他这种大言欺世的无良专家也该对公众有个交代。
《南方周末》的老同事看了此文后,对我说,想不到孙东东会是这样。本世纪初,山西省青年农民李绿松为改建村小学危楼奔走呼号未果而写出反腐标语,给抓进看守所,被刑讯逼供割伤舌头;《南方周末》报道这个轰动一时的“割舌案”,虐待上访者民警被绳之以法,就多亏了孙东东仗义执言。我上网一查,网上果然还有相关信息:“2001年2月5日,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就山西‘割舌事件’,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书……结论意味着,上访青年李绿松的舌头真的被人割了一刀。这个结论让主持鉴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副教授感到震惊,他对本报记者说:‘我愿意到太原的法庭上作证。’”那个时候的孙副教授还是很正直很勇敢很可爱的。
这段往事中他对上访者的态度,与他最近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3月23日)采访时发表的言论判若两人。如今,他斩钉截铁地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把他(们)送到医院就是(对他们人权的)最大的保障。”他,变糊涂了吗?
我在《孙东东也该被问责》一文里,先谈他关于老上访户该送进精神病院的言论,痛心疾首地痛斥他作为精神病学专家和法学教授而不懂心理学、没有现代法治观念。进一步搜索孙东东过往的言论,发现我太小看他了。据《健康时报》2007年11月29日报道,在打工者肖志军拒绝为9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李丽云做手术签字,导致李丽云死亡而举国哗然的的事件中,他答记者问说:“这件事既不能反映法律的缺失,也说明不了医院和医生有什么责任”,“医生的强制医疗权力如果不受约束的话,极有可能因泛滥而造成对生命的滥杀,比如,可以以治疗为借口,把不同观点的人关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这在历史上是有过先例的,希特勒对犹太人和残疾人的灭绝就是打着治疗和净化人种的幌子进行的。”你瞧,他并不主张医院和医生有“强制收治”精神病人的权力!你可以察觉他现在的逻辑只有一条是一贯的:强势一方总是有理的,现行制度没有什么要修正的。
这就要说到官方聘用的专家的职业伦理了。我国当下官方聘用的专家大致可分四种:第一种是党政机关系统的公务员,如政研室的人,他们好比古代的幕僚、谏官,或军队的参谋;若一味顺着领导说话,提不出新建议,不能为决策者拾遗补缺防错纠错,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代领导公关或搞宣传的新闻发言人除外)。第二种是半独立的研究机构,如社科院的,他们更该从“应然”的目标提出决策参考。第三种是孙东东这样兼职的官聘专家(包括各级政府的参事、咨询委员);第四种是为专项论证、听证聘请的专家学者。这后两种人不能把获聘当荣誉或拿红包的机会,做掩饰领导独断的幌子,为所聘机关开脱责任而忽悠公众。
要这些官聘专家尊奉职业伦理,像司马光在《谏院题名记》里说的“专利国家,而不为身谋”,靠道德说教肯定没有用。靠什么?我想,一靠对聘用机关及其负责人严格问责,使他们必须聘用有真才实学敢讲真话的人才,而不会用南郭先生与应声虫。二靠对专家学者的问责,对违背良知乱“论证”忽悠公众而失去公信力的专家,无情地淘汰掉。三是落实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制度,论证不走过场,让利益攸关方都有参与博弈的机会,让公共决策经过广泛的社会辩论,使官方专家不能不慎重对待自己的职业信誉。有了这三条,我想孙东东们就不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原题:官聘专家的职业伦理)
作者系杂文家
作者:
鄢烈山
编辑:
张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