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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贼惦记”的廉租房困境
2009年03月20日 07:39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徐琼

茅老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屡屡发言,著名经济学家为穷人的住房如此殚精竭虑,其中的良知与善意是显然的。有关穷人权利的话题一直是公共舆论的爆燃点,茅于轼一句话引来网民强烈反应,就可见社会心理这根弦绷得有多紧。

对穷人提供的公共福利,容易引来权力的寻租和富人的觊觎,也最易挑动社会捍卫公平的神经。以前有人要求低保户不得使用手机,现在就有人建议住廉租房的必得挤公厕。但有一点茅于轼和网民是相通的,那就是公共福利应该严加保管,只是在当下,甄别富人与穷人是如此之难。“怕贼偷”已令公众情绪沮丧,茅于轼和网民们更陷入了“怕贼惦记”的焦虑。

因为“怕贼惦记”,就建设没有厕所的廉租房,思路其实与“干脆取消经济适用房”相近,表面看来是维护社会公平的下策,实质是对权力寻租与社会不公现象举手投降,是制度建设的消极与溃败。

之所以要用巨额公共财政建设廉租房,就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一个相对独立、安全且卫生的居所,过上基本体面也有尊严的生活。一间私隐的厕所,提供洗浴等基本功能,是完整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车之鉴是,香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设的部分老式公屋,就因为厕厨公用不符生活需要,导致大量闲置,最后不得不改建为普通公屋。

廉租房不建厕所,如同要求低保户不用手机,是以削减穷人的基本权利为代价来抵抗钻制度空子的人。面对福利被分肥、公平被践踏,难道我们没有还手之功,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只有无处不在的制度漏洞,没有无处不在的贼。“怕贼惦记”要紧的是把家看好,而不是让家不成家。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就是防范富人垂涎的第一关;廉租房只租不售,即使被骗租后转租他人,也提高了骗租人的交易成本;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属集中式供应,与货币补贴不同的是便于监管……

防贼最好还要断了贼心,有贼就得“痛打”。《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与香港骗租公屋者轻则罚款重则入狱相比,内地的办法有些手软。偷东西被发现后只要归还就可以,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大的买卖,难怪有人乐此不疲。

虚报收入牟取国家福利是为诈骗,这本应是一个常识。对那些在公共福利“鸡脚杆上剐油”的人,必须筑起法律的篱笆,并告诉他们“你们是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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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琼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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