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耕身
近日,某位官员在回答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提问时,提议“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得到了网友积极“响应”。有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本人向全社会公示个人财产》,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不少回帖都在向楼主学习,并呼吁官员们快快跟上。(见3月16日《华商报》)
稍稍具备公共精神或民主常识的人都明白,老百姓个人财产属隐私权范畴,而官员财产因为事关公共利益,所以必须让渡部分权利,使公众监督得以实现。显然,“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这样的要求,已经极度偏离公民个人隐私权与官员财产公开原则的本质。尽管如此,“老百姓”还是听了进去,当真反求诸己,积极“响应”起来。它最大的价值,无疑在于通过此举宣示出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心里无鬼之人不惧财产公开。
“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夜半鬼敲门。”其实,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何以十数年无所推进的问题上,公众早已是心知肚明。早在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就曾坦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没有进入《公务员法》,主要是受到来自官员阶层的阻挠,有些官员黑色灰色收入太多,工资收入占一成,灰色收入占九成。当时,“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曾做过一次调查,93%的调查对象认为实行财产申报制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领导阶层。因此那种“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的提议,不过仍是“心里有鬼”之人所说的“鬼话”。
舆论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吁可谓久矣,国家反腐之势亦不可谓不严峻。然而在制度反腐方面,相关立法层面却总是畏首畏尾,踌蹰不前。即使在率先试验财产公开制度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其纪委书记也表示,财产申报如果一步到位“无限公开”,不符合国情和现实。言下之意,制度仍需摸索与论证。这其实仍是一种歪曲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翻版,正像有论者所批评的,河上有桥你不走,有船你不坐,偏要摸着石头过河。有现成的治国方略不愿学,却非要自己“摸索”。这种人,如若不是脑子有问题,便必定是心中有鬼了。
心里无鬼之人不惧财产公开,但更重要的是,制度本身要奔着让心怀鬼胎之人无处藏身的目的而去。假如仍没有从制度层面来根绝腐败、播撒阳光的勇气,即使是老百姓都财产公开了,我们未必就能迎来官员财产顺理成章地公开的那一天。“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之说法已不足一哂,但是在官员财产申报问题上,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游移、含混的时间与空间。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作者:
杨耕身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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