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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如何看待人大代表的行为艺术
2009年03月09日 08:58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乔新生

眼下正值全国人大开会,一些人大代表的“行为艺术”令人注目。有来自偏远山区的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推销土豆,利用新闻媒体大做广告;有来自地震灾区的人大代表,到各个代表团推销当地的手工编织品。一时间,这些代表成了会议的“行为艺术家”。

一些学者对这些行为颇有微词,认为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不安心参政议政,却热衷于为家乡办事,利用各种机会推销产品,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表现。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我国民主政治转型时期,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特殊形式。

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反映社区居民的政治意愿。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选区经济发展,利用全国人大会议这一舞台,在休息期间帮助当地居民推销商品,恰恰是勤政爱民的表现。

其次,人大代表来自各个行业,水平参差不齐。有些人大代表能言善辩,在公开场合侃侃而谈;而有些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他们不善言辞,在公开讨论或者辩论阶段,他们不能很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利用这种特殊的“行为艺术”,在会议期间推销商品,既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同时又能帮助选区居民寻找市场,这样的参政议政方式何乐而不为呢?

当前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争论:

首先,人大代表应该是代表全国人民,还是应该代表所在选区的居民?这个问题早已经在我国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中得以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选区,他们必须首先为选区居民服务。换句话说,全国人大代表,不是代表全国人民,而是代表所在选区居民。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执,原因就在于个别人大代表不知道自己的政治角色,他们一方面希望代表全国人民,可是另一方面也希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反映选区居民的意见。这种认识上的错位,导致一些人大代表在发言时无所适从。其实,全国人大代表必须首先反映所在选区居民的意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不是合格的全国人大代表。

其次,全国人大代表能否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反映地方政府工作成绩?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全国各个选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对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所以,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对国务院工作报告发表意见,而不能花费大量的时间讨论地方政府工作。当然,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所以,在讨论国务院工作报告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地方政府工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因此,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最好不要浪费时间讨论地方政府的工作成绩。

第三,全国人大代表是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还是集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学者认为,考虑到全国人大代表是对国务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所以,有必要采用大会公开辩论的方式,集中发言。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现实生活中行不通。全国人大代表将近3000人,以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很可能会导致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失去发言的机会。所以,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只要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能够反映出来,并且形成合力,那么,采用分组审议的方式更有效率。

当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事先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把关心同一个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在一起,进行热烈的讨论甚至进行公开辩论,更有利于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今后全国人大可以修改议事规则,在明确全国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情况下,鼓励公开辩论,从而使人大代表在审议国务院工作报告的过程中,焦点更加集中,观点更加鲜明。

总而言之,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转型时期,不必纠缠于细枝末节,更不要偏离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方向。而应从实际出发,鼓励人大代表利用各种方式,征求选民的意见,为选民提供服务,以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笔者强烈反对人大代表通过网络与选民进行沟通,因为这样做虽然可以听取一些意见,但是缺乏直接交流,使民主政治呈现出“半导体”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可以随时筛选选民的意见,但是,选民却不能在现实生活中直接询问全国人大代表的观点,并且对人大代表施加影响力。(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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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新生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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