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提要 房地产市场必须遵循市场客观规律,任何托市行为必然会遭到非议,个别地方政府推出的购房退税政策更是损害了众多百姓的利益,长远看,无疑是饮鸠止渴。
自从重庆市推出购房退个税政策之后,引起各方热议。日前有消息说国务院已对重庆叫停,重庆方面立即出来澄清,说“此消息有些地方不太准确”。的确,经过核实,国务院至今并未对此下发过任何正式文件。但国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均不支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刺激楼市政策的态度十分明显。依我们估计,国家之所以不正式叫停重庆购房退个税,很可能是担心外界由此而怀疑国家政策风向标有所改变,改变了希望楼市平稳发展、楼价不要大起大落的基本态度。
重庆推出购房退个税的政策,肯定对刺激当地楼市有成效,但同样可以肯定,这项政策是很不公平的,侵犯了公共财政的利益。
个税属于共享税,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方式分享收入的一类税收,主要由中央直接管理,其征管一般由国税局负责,征缴入库后,再按规定比例分成。根据规定,共享税的开征、停征,税率的调整、减税、免税、加税等权限一般归中央掌握。在中央没有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减免这种税收之前,重庆市政府若实行购房退个税,实际上已经越权了。
说起以购房退个税拉动楼市,总要提起上海在1998-2003年实行这项政策,论者莫不以为该项政策效果极佳。表面上看,1998年至2003年期间,上海住房市场的交易量平均同比增幅达22%,房价累积上涨65%,房地产投资也一路增长,2004年的同比增长达到了30%,为历史最高点。上海房地产市场得到迅速成长。但当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这样的“迅速成长”,就会发觉这里的“意义”要打不少折扣,公平则更需深思。当时上海平均月工资大约近1000元,但月收入10000元的也不少。10000元月收入当时的个税大概接近1000元,当时普通商品房价格在2000-4000元/平方米,若一套商品房以20万元计,首付10万加按揭10万,以10年期计每月还款1000元,以个税退税顶,等于只花10万就买了一套房。
上海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或许确有不得已之处,但到了今天,如果再祭起退税这招,则肯定是不合理的。上海市有关方面目前就已经表态,未来不会再采取购房退税的政策。
个税原来叫个人调节税,是调节收入较高的那部分人的收入,以求社会公平。以后统一变成个人所得税,但原来的调节的意义仍然存在。可购房退个税的实行,把个税的调节意义完全搞反了,调节的结果连平均负担的效果也没有达到,反而使富者更富穷者更穷。
现在包括重庆市政府在内的各地政府普遍担心楼市不景气,往往显得比房产商更加着急,除了有部分腐败的原因外,大多数是担心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收入减少,因为在前几年里房地产业已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房地产市场既然是市场,那么价格涨跌起落是市场的客观规律,这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是一样的。只有把泡沫逐步挤出,才能平稳发展房地产业。政府不可能永远把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政府更没有必要竭尽手段维持充满泡沫的楼市,尤其运用税收手段以补贴楼市。
依照公共财政理论的最基本原则,税收手段理应被严格限制慎用,绝不能够成为被地方政府随意动用的应景式政策手段。税收是公众支付给政府的服务回报,其目的是让政府更好地服务公众。因此,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是税收开支的唯一原则,也正因此,在财政体制管理严格的体制下,财政支出的每一笔动向都需要经过纳税人的审核。就以目前房地产市场而言,当下透过税收补贴政策来鼓励购房,完全背离了税收政策的基本要义。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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