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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强送精神病院是“精神恐怖主义”
2008年12月09日 08:33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打印

今年10月,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84岁的时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上访者。

这是一种恶劣的行径,它让人感到恐怖。记得一位精神病专家曾说过,再好的人,一旦送入精神病院,整天和那些疯疯癫癫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真的成了精神病人了。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因为上访就要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有什么有如此残酷吗?也许泉沟镇政府就是为了这种目的,因为谁都惧怕进精神病院,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吓倒那些上访的人。

孙法武至今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就头痛,说“脑袋要炸”。脑袋怎能不炸?好好的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就要按精神病来治。老孙冲着医生大喊:“我没病!我是上访的!”医生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之后,就有几个人把老孙按倒在床上,“手脚全绑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脑袋上。”灌药、打针,直到“没了意识”。如果上访者知道老孙的遭遇,谁还敢去上访?

前不久,看了《讽刺与幽默》刊发的小品文《小公务员的三板斧》,看后才真正知道什么叫艺术来源于生活。作者以一个信访干部自述展开写的:“俺县信访局也不是你家的菜园,进来可以,出去之前能不能招架住三板斧,就要看你的造化了。”哪三板斧?第一斧就是哄你,让你的上访念头胎死腹中;采取一切手段拦你,是第二斧;第三斧,送精神病院。

送精神病院是要钱的,但与综合考核扣分,与领导升迁的息息相关,花钱又算什么?再说又不要掏自己的腰包,财政可支出。财政的钱来自纳税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用纳税人的钱把纳税人送进精神病院。

上访者是精神病吗?能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头脑很清醒;知道本级解决不了,请求上级解决,说明思维很清晰;不采取过激行为,说明人家很理智;咋就要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控告权与申辩权。公民遇到不公和委屈,通过上访的渠道来寻求解决,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违法干预、阻拦。可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掩盖问题来突出政绩,不但干预、阻拦,而且把上访群众制造成“精神病”。这种“精神病阻断法”,其实就是一种“精神恐怖主义”,极大地阻碍了维权路径畅通,矛盾会越捂越多,危害甚大。笔者认为,这些肆意将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的人,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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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巧俊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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