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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蛆虫橘子短信”何错之有
2008年10月22日 08:31《东方早报》 】 【打印

近日关于“广元爆发蛆虫橘子”的手机短信和相关照片广为流传。短信称,今年四川广元柑橘爆发了大规模柑蛆灾害,四川埋了一批还撒了石灰。网友和手机用户相互提醒,不要购买橘子。记者就此事采访四川省植物检疫站,对方表示,此事件有被媒体炒作之嫌。对于社会上沸沸扬扬流传着的“广元蛆虫柑橘”的短信,卫生部门也将就这些流言和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21日《新民晚报》)

尽管尚未得知公安机关是否已接到卫生部门的报案,但这种动辄以“报案”来回应舆情危机的手法,却让公众寒心。就媒体所刊载的短信来看,笔者认为并无不实。短信涉及事实的部分,也是最核心的部分,只是陈述了一个已有媒体报道过的消息:“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10月5日的《华西都市报》、10月21日的《新民晚报》对此均有报道。综合媒体的消息,可以得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确实爆发虫害。当地政府拿出300万元资金进行统一收购作无公害化处理,同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严禁带蛆的柑橘上市交易。

既然短信并未造谣,在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还难以满足公众的信息渴求时,公众以短信的方式善意提醒注意虫害橘子,何错之有?

而四川省植物检疫站公开对媒体称,“爆发虫害的旺苍县并非柑橘的主要产地,当地的橘子主要是自产自销,并未销往外地。”既是“并未销往外地”,山西太原市场出现了“广元蛆虫橘子”又该作何解释?若公众之间因政府信息的不透明而产生了一些流言,其实并不可怕。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公开真实信息,流言或谣言自然就会消退。若是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本身就是不实的“流言”或“谣言”,而且政府部门而坚持这一“谣言”,由此产生的恶果当更严重。

对于公众而言,理应感谢最先报道“广元蛆虫橘子”的记者。正是记者让这一事关食品安全的事件为公众所知。然而四川省植物检疫站却对媒体称,“此前报道该虫病橘子的记者是广元市旺苍县人,对当地柑橘遭受虫害的报道可能是为了获取更多民政补贴。”负有检疫职责的部门,不是主动向公众和媒体披露信息,而是怀疑记者报道的动机,这样的思维也着实令人忧心。作为一位消费者,笔者最为关注的是报道是否属实,而非报道源于何种动机。相信多数公众有着与我一样的心态。至于果农该获得多少民政补贴,有赖果农与政府之间的协商。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舆情持续发酵,多个政府部门卷入信任危机。这些公共事件既是对政府服务水平的考验,也是对官员执政能力的考察。“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等理念,绝不应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上,而更应体现在每次舆情危机应对上。

原题:“蛆虫橘子短信”考验政府善治

短信   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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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琳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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