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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应付式政协委员提案当休矣
2008年10月13日 10:22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一月二十五日,在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谢荣兴(左)在发言中表示,五年来,有百分之十的政协委员从来没有写过提案,建议今后这样的委员不得连任。希望新一届政协视察内容百分之五十来自社情民意,应视察“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以视察“夹道欢迎”的内容为主。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中新网10月13日电《澳门日报》10月13日发表社论指出,政协委员的提案性关乎社会各方面,不搞调查研究,没有详细的分析和具体建议,草率了事,只能让政治协商的功能流于形式,最终损害的还是公共利益。因此,人们期待合肥市政协制定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能真正对“应付性质的委员提案”进行规制,并逐渐在全国各级政协推广普及。

社论摘录如下:

合肥市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日前原则通过《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将各类明显具有应付性质的委员提案列入不予立案的范围。这对于平时不搞调查研究、开会前信手拈来写个提案应付了事的少数政协委员来说,再也不能不认真履行职责了。

据《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规定,政协委员提案应围绕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做到一事一案,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建议承办单位。同时还将纯属涉及委员及其亲属自身利益的事务,涉嫌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等十一种情形的委员提案列为不予立案的提案范围。

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协委员履职及其提案则是制度实施的体现。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反映政协委员履职水平的重要表现。政协委员通过提交提案参政议政,从内容、方式到质量评定皆有基本要求和标准。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第二款: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然而,多年来在各级政协委员中,一些缺乏参政议政能力的委员在任内及各级两会上的表现,而那种“应付性质的委员提案” 也经常会出现。简直是在浪费本来就很宝贵的“民主政治资源”。仅从一些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就可窥一斑:有委员说:“我今年的提案是希望社会能给农民工兄弟再多一点关照。建议中国大剧院启用后给农民工兄弟留几张座椅。”也有委员表示“关注空巢老人问题”;还有委员上呈京剧选秀节目规范演唱问题的提案。更有甚者,全国政协委员巩俐就曾因与张艺谋无故缺席两会,引发其委员资格危机。为应付舆论,竟提交“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提案,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和不满。

这些既无调查研究,也无问题成因分析,更无对策举措的“三无提案”,如何称得上是参政议政,只能说是“参政议政秀”。

少数政协委员之所以出现如此草率对待提案和履职,主要根源在于推选各级政协委员的过程中,对政协委员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在推选政协委员时,往往过多地将政协委员视为一种荣誉。既然是荣誉,自然要将这种荣誉颁发给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的人,或颁发给在某专业领域有建树的人。却忽视这些人是否有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是否能很好地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而政协委员的提案性关乎社会各方面,不搞调查研究,没有详细的分析和具体建议,草率了事,只能让政治协商的功能流于形式,最终损害的还是公共利益。因此,人们期待合肥市政协制定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能真正对“应付性质的委员提案”进行规制,并逐渐在全国各级政协推广普及。

当然,也有一些政协委员的提案直指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使民众深感快慰,也对政协委员们强烈的社会责任心由衷敬佩,一改过去政协委员在社会观感中只是“拍拍手、举举手”的印象。由此可见,政协委员们只要把握社会脉动,切中社会问题的症结,肯定会引发社会的反响,并经由媒体传播而成为舆论的焦点人物。尤其那些关注民生的内容,如教育、环境、住房、医疗等,因切中问题要害,自然会得到社会的积极响应。

政协委员,不能将自己仅限于参加会议和简单的举手表决,以及仅视为一种社会荣誉,而应是心怀民众利益,从关注民生、完善社会制度的角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承担起为民请命,为民表达利益的历史责任。并通过提案,经过讨论和表决,将民众的心声反映上去,影响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为重要的是,要以其独特的身份,影响和维护健康的社会舆论和监督环境。

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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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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