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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伟:“中国名牌”认定,质检局请走开
2008年09月26日 09:53新民晚报 】 【打印

作者:蔡伟

此次三鹿毒奶粉事件,公众愤怒的一个焦点就是这些涉案厂商不少都拥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光环,而颁发这些牌子的正是在此次事件中负有监管职责的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机构。这种官办评选,实际是执法机构在出卖政府公信力,透支政府信用,这种做法,给国家和公众带来的伤害,已经到了再也不能不正视的时候了。

实际上,中国目前的各种所谓名牌评选已经不是“生意”最盛时期,其高峰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那时候,评比评选发牌子,不仅政府热衷于此,挂靠政府部门的拥有隐含权力的单位、各式各样的协会学会、乃至媒体都挽着袖子干,先是各种条条块块地搞,比如什么“省优部优”,什么“金奖银奖”。笔者上世纪九十年代去一家酒厂采访,这些牌子就堆满了整整一个会议室。其高管还给我讲了一个可笑的事情,该厂收到一份洋文邀请函,邀请该厂到泰国参加“XXX国际白酒博览会”,班子商量,既然是国际盛会,不能不去啊(那时候省优部优已经不值钱,国际奖开始吃香),厂长到了曼谷以后就愣住了,因为发现办会参会的全是中国人,大家基本都是业界熟人。酒业老总相顾无言,唯有苦笑,每家都交钱领奖,看完人妖表演,坐飞机回家。这些游戏的实质就是“背书”——我给你担保,你给我担保费。后来这些牌子消费者渐渐不买账,厂商也不愿再交钱,明星代言开始兴盛,这成了另外一种至今流行的背书形式,当然,这已经变成商业行为,和政府关系已经不大。政府参与这种游戏的,越来越少,政企分开,这是个主流,应当值得肯定,说明中国在进步。

但是,政府并没有完全退出这个领域,尤其是掌握无数企业命脉的质检总局成立以后,操办“中国名牌”认定,原来并不值钱的“中国名牌”,一跃成为国家级荣誉。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实事求是地说,这个“中国名牌”评选是有贡献的,让不少优质企业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客观上挤压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空间,曾降低了公众的选择风险,这也值得肯定。但是,中国要进步,必然走向法治化,不能长期搞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穿一个档的裤子,公众不可能舒服。质监部门担负极为重要的执法监督职责,如失守,则造成的后果将会极其严重(如本次三鹿毒奶粉事件),再操办“中国名牌”和类似评选认定,已属不合时宜,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新的方案,不允许其再直接操办这种买卖,是完全正确的。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认可国家质检总局目前的行动,X月X日,质检总局一纸公告说“落实国务院关于总局职能调整的要求,加强对名牌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这个所谓“不再直接办理”到底是啥意思?难道是变“直接办理”为“间接办理”?质检总局语焉不详,我们从最坏的角度考虑,质检总局是不愿意放弃这个权力,不愿意放弃这块肥肉,不说清楚,是为以后壮大这个业务埋下伏笔。没人愿意自废武功,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从国家搞名牌战略的初衷来说,是为了扶持民族品牌,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今天的环境已经变化非常大,大中城市里受过良好教育的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越来越理智,他们越来越注重产品所属品牌,以及与这些品牌之间的消费体验,他们能熟练地借助各种信息工具,进行价值筛选,单纯的“中国名牌”式的政府背书已经不被买账。另外一方面,广大乡村和欠发达地区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却易受伤害,甚至以血的代价为这种政府背书买单,此次三鹿毒奶粉坑害很多中西部小朋友即是这个道理。

我们期望新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先生能正视这个问题。更期望国家能审时度势,革除陈弊,不留尾巴,废除一切以国家信用担保的名牌评选评比。责成质检、工商和卫生等执法部门把精力放到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合格”产品监管体系建设上来,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自律体系,发展多层次的独立消费者保护组织。如能落实这些措施,企业向政府公权力寻租的黑手不斩自断,企业只能专心搞好质量,不走捷径,依法做生意,不搞歪门邪道。

同时我们也呼吁,消费者掌握好自己的命运,用人民币表达自己的态度,不要轻信各种名牌,理智作出判断。不要被具体品牌绑架,降低品牌依赖风险。(原题为《官办名牌评选出卖公信力理应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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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伟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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