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评论 > 正文
周正龙“请”律师要经当地政府认可?
2008年09月26日 08:28新京报 】 【打印

周正龙案本周即将开审,谁为他辩护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周正龙妻子罗大翠19日向记者表示,多位愿免费代理此案的外地律师均被安康方面拒绝。而一位收费2000元的律师没得到罗大翠的委托,但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和周正龙的签字。(9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之所以把周正龙“请”律师的“请”字加引号,是因这也许不是他的本意:依照目前周家的经济条件,他怎么可能拒绝免费代理的律师,而选择收费的律师?罗大翠和儿子都不愿接受这位收费律师,想找被关起来的周正龙商量,竟连人都找不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怎么可以?

任何人都有自由请律师的权利。为何周正龙“请”律师,就不能和家人商量,还要得到当地政府认可?且不说这涉嫌侵犯公民权利,就是从回避的角度,利益攸关的当地政府也不该插手。假如周正龙案件开审,而出庭律师附加了“当地政府认可”这个前提,那么,庭审结果的公正性将会受到质疑。

□王攀(河南 编辑)

正龙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王攀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新闻图片花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