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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溃坝事故中,村民举报为何无效?
2008年09月12日 08:36新京报 】 【打印

■ 观察家

对那些接到村民救命报告而无动于衷的官员,不仅应该撤职,还应启动司法程序,调查其是否有渎职、受贿等行为,接受法律的判责。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宽约600米,长约3公里泥石流将下游的一个农贸集市淹没,两个村子的部分房子被冲垮,事故造成的泄流量达26.8万立方米,覆盖面积达到30.2公顷。截至11日21时,事故已造成151人遇难,35人受伤,搜救工作仍在进行。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9月11日新华社报道)

临汾市长刘志杰表示,整改不实是溃坝事故的原因之一,襄汾县安监局虽然给企业下过整改令,但企业没有彻底整改。另外三个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不细;监管部门责任不到位、不落实。目前,当地已有数名官员被撤职。事后惩罚固然严厉,人们或许会问,此前没有一点危险征兆吗?

因尾矿库引发的泥石流事故在山西已非第一次发生,去年5月18日,繁峙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下游近100名村民被迫疏散;前年的8月15日,娄烦县两家选矿厂尾矿坝坝体垮塌,大量泥石流倾泻而出,造成4人死亡,2人失踪,16人受伤,十余间房屋被毁。犹记得宝山垮坝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尾矿库事故再次发生。言犹在耳,溃坝事故却一再发生。

央视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9000多个尾矿库,这些尾矿库中一半以上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这些悬在人们头顶上的“堰塞湖”,令人忧心。虽然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接下来逐个排查,但光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自下而上的当地民众的监督和制约也殊为关键,因为那直接牵涉到他们的身家性命。

但令人遗憾的是,据《东方早报》报道,当地自下而上的监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尾矿库下游的村民和村委会早就意识到了这座尾矿库的危险性。白云村早在今年2月份就向陶寺乡与襄汾县递交了“救命报告”,称新库矿业公司使用废弃尾矿库,险情严峻,成了村民头上的“一把刀”,希望政府部门能出面制止,“但均不了了之”。云合村村委会曾试图与新塔矿业公司进行沟通,结果对方根本不在意,说“我们有钱,不怕”。

自下而上的监督引不起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失之乏力,其中的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GDP的政绩导向,让某些地方官员愿意“亲商”,不愿“亲民”。

那一条条逝去的生命令人心痛不已,对那些接到村民救命报告而无动于衷的官员,不仅应该撤职,还应启动司法程序,调查其是否有渎职、受贿等行为,接受法律的判责。而从根本上说,惟有改革对官员的政绩考核导向,完善畅通公众监督的渠道,保障民众的表达权,才能既建立政府监管预警,又有全面而有效的社会预警。

□童大焕(北京 媒体人)

尾矿库   溃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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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大焕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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