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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意识不应该止于今日
2008年05月22日 08:31新京报 】 【打印

为期三天的全国哀悼日结束,奥运圣火传递也将继续接力。我们也将擦干眼泪,珍爱生活,重新上路,微笑着面对每个熟悉或陌生的人们。全国哀悼日已然结束,可是哀悼意识可能仍需储备,不应该止于今日。

基于人的本能,我们宁愿天天笑容满面,宁愿生活安逸富足,可是大千世界,变化多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便在科技手段日新月异和各种物质制度日臻完善的今天,人类仍然要面对各种重特大灾难事故的猝然发生。已经过往的汶川震灾死难者,明年的这个时刻我们何以追祭?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五星红旗第一次为普通死难者降下,全国民众第一次为普通死难者共同哀悼。这种举国哀悼是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可以作为以后针对类似灾难纪念的参照标准。

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死亡已有四万多人,以后面对死亡低于这一数字的重特大灾难,甚至于死亡千人或百人的事故,是否进行类似的哀悼,值得研讨明确。显然,这一问题的提出并非荒唐而残忍,而是未来我们仍然可能需要面对的现实。

而汶川地震之日是“5·12”,谐音“吾要爱”,可谓巧合,应永远的牢记。即使以后不能年年哀悼,但是希望这一天成为“关爱节”,每年关心受难者和弱势群体,展现中华民族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礼仪水准。倘如此,是对逝者最大的敬意。

国家领导人讲话,全国鸣警报,降半旗,国民肃立默哀,也是战后60多年来许多世界大战参加国和民族必须的纪念形式,而这种形式也能够最充分表达对于抗日战争的牢记。

我们为所有地震死难者举哀,千万抗战死难同胞也应该享受如此哀荣,也应该牢记历史上所有为了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牺牲和因为各种原因遇难的同胞。惟其如此,历史才不至于因为过于现实而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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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锦思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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