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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恐,你准备好了吗?
2008年04月26日 08:09南方都市报 】 【打印

今年注定是中国的多事之秋。不仅经济发展要遭遇较多困难尤其是承受较大通胀压力,海内外各种势力也不会放过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时机向中国政府表达其政治诉求。中国有自信申办奥运,当然也有自信成功处理各种公关危机。境外有那么些人杯葛奥运火炬传递,虽然伤害了众多华人的感情,但对我国构成不了实质性损害,发生治安事件主要是让当地政府和警方在世人面前出丑。

特别应当警惕的是恐怖主义、分离主义和极端主义三种势力,趁机在国内制造事端,以达到其破坏性政治目的。事实上,3月7日被南航机组人员挫败的一场未遂空难,那个充当人体炸弹的女孩携带汽油瓶已登机,能发现并制止她的实施乃是万幸。我有时忍不住想,假如那次让她及其策划人得逞了,惨剧发生,中国现在会是什么景象呢?我出远门可以减少乘机的选择,但是地铁、超市之类公共场所总不能完全不去吧?

现实的情况是,自从那起未遂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地机场加强了安检,出台了一些新规定;在上海乘地铁据说也加强了安检;春季广州商品交易会要求参展商和入馆者提供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广交会的这条安保措施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广州市警方对社会直言这是主管部门要搞的;据《南方都市报》载,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近日在“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广交会此举立意虽好,但这个“无罪证明”不能达到任何目的,过去犯罪的,现在不一定犯罪……陆志安此言似乎很有道理,却又仿佛无理———世界上不少国家有“无罪证明”这档子事,那是为什么?美国人自建国后长期坚持这样的理念,即任何人的发展机会不能因为他的背景和过往表现而受到限制;到如今也在考察一个人的历史记录了。暴力性的言辞在特定的场合也不再视为言论自由,而可能被视为恐怖行为的一部分招致拘留审查。

毕竟安全感是人们的第一需要。从法理上讲,公权力本来就是公民们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而将自己的天赋人权有条件让渡而来。这里面重要的只是公权与私权的界限问题,公权限制和“入侵”私域必须有法律授权而不得滥用。

有些人天真地以为2001年美国之所以遭到9·11恐怖袭击,那是对美国太霸道的报复。其实,在那些发动所谓“圣战”的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心中,凡是与他们信仰不同的人都是该死的“异教徒”。恐怖主义分子是反人类的恶魔,是全世界的共同敌人,他们同样是中国人民的心腹之患。因此,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组织的共同体“上海合作组织”,在2001年成立之初就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9·11事件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更是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三股势力”为中心的反恐合作。

我们每个公民都要自问:我做好防恐反恐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准备了吗?这种准备应当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意识。它远比听得懂空袭警报要难得多,也不是每年在城市拉几声警报就可以大功告成的。

看了陆志安副教授的发言和这一期《瞭望》周刊上《再看国际反恐经验》的报道,我写下了这些话。据悉,美国白宫有一个介绍反恐常识的网站叫AREYOUREAD(你准备好了吗)。这很像我们小时候唱的少先队队歌:时刻准备……我们对于反恐是时刻准备着吗?政府有些什么措施?为什么要采取这些措施?必要吗?怎样防止公民权利被白白牺牲?还有漏洞吗?……

防恐反恐是需要全民理解、配合、担当的大事体,任何人都不可自负关门炮制的应急预案:“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会祸国殃民,后悔莫及。有什么要做的,从现在做起,不可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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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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