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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倍增计划”能否计划?
2008年04月02日 16:09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打印

中国的语言的确非常丰富、传神,如成语“望梅止渴”、“画饼充饥”,里面不但包含有历史的故事,而且两个成语对仗工整。

不谈历史典故,说说现在发生的事。有一老板对员工说:“以往大家的工资不高,今年每月给你们增加400元工资,到第五年所有的员工的平均年薪将会是70000元,要比2000年翻两番!”——对于这个消息,员工当然十分高兴,充分调动起了员工的积极性。老板的话大家会相信吗?,我说还要看实际结果,因为要看企业今后的生存、发展和赢利前景,如果企业今后的生存、发展和赢利没有问题,我还相信老板会履行诺言的,毕竟钱是老板的,而且企业赚钱后提高员工薪酬是正道,也不能说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现在有一个更大的“老板”——政府同样说:将全面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起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26日表示,广州将着力建立健全劳动报酬的公平合理分配制度,全面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起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到2012年左右,实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我查了一下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资料,果然!2000年是约19000元,2006年是36000多元,比2000年翻了一翻;2007年是40000多元,比2006年增加了12%,如果按此速度,2012年比2000年翻了两翻就不成问题。也就是年薪将会是70000元了)。

但是,我们应该要弄明白:第一,过去了的数字,并非是政府“计划”出来的,就算是今后,政府就可以计划出来吗?第二,目前存在数量庞大的外资和私营企业,比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更加庞大,难道政府有权通过行政权力强制执行给职工每年提高12%工资的政策吗?这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呢?第三,如果不能通过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外资和私营企业执行,政府唯一“有权”的就是提高国有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和政府公务人员)的工资,那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公务人员工资和其他人员工资差别很大的现状下,岂不是继续加大了收入差距距离?这样的“工资倍增计划”又有什么意义呢?对于吸纳大量劳动力的众多中小企业因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其它费用的不断上涨(外向型企业还要承受本币升值和国际市场萎缩等压力)正面临生存问题,政府对此根本难以用指令性计划思维推动工资的“倍增”。

其实,所谓的“工资倍增计划”是基于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不断下降,是有其一定意义,也可能是参照于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但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明确指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致力于纠正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的生活上的收入上的差距,使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我国存在的问题与日本以往相同的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如在居民消费总额中,农村居民消费所占比例由1981年的61%减少到2005年的26.8%,而城镇居民消费却由1981年的39%增加到2005年的73.2%,也就是说,70%人口的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27%,而另30%的人口占消费总支出的73%。城乡之间收入比由1980年代的2:1增加到现在的3.28:1,如果加上城镇居民的其他福利,实际达6:1。更有与日本所不同的是非垄断行业与垄断企业之间、公务员与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的问题。另外不同的是我国还存在相对庞大的低技能的剩余劳动力,还需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市场经济主体(包括劳动力价格)的议价权,维系市场经济主体平等地位。政策上不能只是“锦上添花”继续拉大收入差距,应该是“雪中送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及公共福利。目前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比重30%,最需要的是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有所作为,以此转化为职工的收入增加。再就是政府公共财政开支上向公共福利公共服务方面倾斜,使人们直接减支也就间接达到增收的效果。

以往的财税体制分权改革后,对中央一些惠民政策地方政府也有“中央请客”、“地方埋单”之说,现在的“工资倍增计划”就不能变成是“政府请客”、“企业埋单”。总之,或许“望梅止渴”还有一定的意义,但千万不要“杀鸡取卵”,最后成为“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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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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