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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不是地方为自己要钱的契机
2008年03月04日 09:11中国青年报 】 【打印

“恳请国家支持资金118亿元,解决我省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工业生产、农林牧渔等方面的资金缺口。”在湘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胡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了解,由胡彪牵头的联名提案——《关于支持湖南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提案》,得到了在湘全国政协委员的积极响应,现已提交到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组。(《三湘都市报》3月3日)

众所周知,今年年初我国南方十多个省区市遭遇了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官方公布,冰雪灾害已造成人民币1111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2003年SARS。而在全国受灾省份中,湖南是冰灾受损最严重省份,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0亿元。恢复工农业生产,恢复基础设施,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等灾后重建工作,资金缺口很大,要求中央财政支持也是有道理的。在湘全国政协委员从大局出发,建议中央财政支持湖南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这既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责任。

但我以为,全体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在全国两会上向全国政协提出“要钱提案”,这种具体形式并不合适。一方面,两会是讨论决定全国的大政方针的,不应该具体讨论给某个省多少钱;另一方面,提案是政协委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工具,也不适宜把为某个地方要钱作为提案内容。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如果要提出提案,则应该建议中央政府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雪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提案应当是只定原则,不涉及具体单位和数额。

今年雪灾损失如此之大,中央财政当然有责任支持地方恢复重建。但是,这种支持,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与被支持单位的是否呼吁无关。如果需要呼吁才支持,不呼吁就不支持,则反映了国家有关部门在权力使用时,存在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和过大的随意性。现在,湖南有了“要钱提案”,政协将如何办理?转交给财政部?财政部会因为适逢两会的契机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权威身份而给钱吗?要知道,财政拨款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程序的,不是谁要就能给。湖南的委员联名提案了,那些虽然也遭遇雪灾,但没有“要钱提案”的省,中央财政会不会给予同样的支持?总不能“会哭的孩子多吃奶”吧?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关系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18件大事”吁请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今年又来了个“要钱提案”,如果各省都效仿湖南的做法,今后两会上“要钱”的提案、议案一定会多起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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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国安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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