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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和“仇和式”官员
2008年02月28日 09:17南方都市报 】 【打印

近日,《南方都市报》对“仇和施政”及由此带来的效应,进行了报道和讨论。仇和的所作所为,不能说不是出于公心。譬如招商是为了发展其治内经济,拿下打盹副局长是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从宿迁到昆明,仇和一系列的“铁腕”施政,从理论上讲,似乎不存“私心”,否则这条“血路”,仇和是断断杀不出来的。

然而,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得讲点起码的规则:老师的规矩就是教书,叫他去招商就离了谱。打盹副局长、招商不成的部门头头属于公务员,对公务员如何任用、奖惩,有国家《公务员法》说了算,对未犯法的公务员擅自拿下,叫以权废法。

仇和现象说明,中国现行的政治土壤,给仇和式的官员赋予了几乎是绝对的权力和权威。对内可以将权力无限延伸,舆论、民意根本无可敌之力。

从全球来看,经济发达繁荣的国家,恰恰是吏治极其人性化的国家。说句难听的话,在这些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铁腕式官员根本不存在。中央早就提出,要坚决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确保国家政策的正确性、稳定性、延续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只有靠推行民主政治建设,也只有把民主政治体制真正在中国建立起来,才能告别铁腕式的人治官员。(岭南老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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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岭南老姜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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