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103截击机,后改称歼-6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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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中国生产的第一架歼6型歼击机正式交付空军部队,开始了在祖国辽阔天空漫长而伟大的服役生涯。这种歼击机最大马赫数与同时代战斗机相当,而推重比却高达0.86,中后期改进型全机推重比更是达到了0.988。凭借着超越时代的推重比所造就的加速性和机动能力,以及气动外形所赋予的优秀盘旋能力,这种在苏联仅仅作为过渡机型的第一代超声速战斗机,在中国却成为了夺取前线中低空制空权的卫士,以轰轰烈烈的方式却默默无闻地守卫着祖国的领空。2009年,歼6将完全退出我军航空兵现役部队。仅以此文,献给这种服役了整整半个世纪的伟大飞机。
东风103的问题
1955年,苏联的米格-19跨声速歼击机刚刚装备部队,在1956年刘亚楼赴苏联谈判援助问题的时候,就开始谈米格-19的引进问题了,苏联当时同意给中国制造权。1956年6月,二机部和四局计划在211厂开展米格-19飞机的仿制,并进行了一些生产准备工作。然而由于条件不完全具备,没有进行下去。
1957年,我国空军开始从苏联进口米格-19型战斗机。1957年3月,苏联给了几张米格-19的理论图纸后,中国方面就开始画模线。1957年秋,聂荣臻同志率领代表团去苏联谈判购买米格-19飞机。当时该机有昼间歼击型的米格-19S、全天候截击型的米格-19P和全天候导弹截击机米格-19PM(不装机炮)。我国决定只仿制全天候截击型的米格-19P,遂购买了该型飞机的整套图纸,并定点在112、410厂生产,机型代号东风103。11月15日,结构图纸运抵中国,但是工艺规程没有送来,112厂就开始自己搞,因为当时工艺装备用得少。
1958年2月,112厂收到米格-19P飞机技术说明书,进行试制准备,1958年7月图纸到齐。是年8月,在生产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正式开始米格-19P及其发动机的试制工作。为了落实四局提出的“快速试制”方针,沈阳两厂在试制中,除图纸全部采用苏联的以外,工艺技术资料主要由自己编制,苏联资料仅作为参考,并且全部使用了自己制造的工艺装备(苏联曾再三提出卖给我国一套工艺装备,均被婉辞)。
1958年3月,航空工业展开对米格-19型战斗机的仿制工作。对于米格-19的仿制工作,苏联方面提供了完整的全套图纸资料,但是专家来得比较少。为了仿制米格-19,苏联原本同意派遣一批专家来华帮助工作,并且签订了正式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米格-19的专家应于1958年初陆续来华,但是很多专家一直拖到10月末才来,而有的专家则根本没来,其中包括我国特别需要的发动机厂总工程师和总工艺师的顾问等。由于这些专家告缺,因而使发动机试制进度一拖再拖。
在设计方面只派来了一位总设计师代表谢苗诺夫,他是米高扬设计局的副总设计师。当时的112厂因为有了米格-17F的仿制经验,所以对米格-19的仿制有些轻视。再加上当时受到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破坏了保证质量的必要制度,更改设计图纸只从工艺方便出发,对苏联的设计并没有完全吃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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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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