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蜜月破裂后困扰蒋介石十年的“潜艇官司”
2009年12月30日 15:19千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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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4月,国民政府财长孔祥熙、海军部长陈绍宽访问欧美,在访问中曾经对美国最新的“兰利”号航母发生浓厚兴趣。

潜艇成为海军的主力兵种,迄今已有一百余年历史,它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表现卓越,就科技而言,潜艇在海战中的存活率和战斗力是最高的。国民政府也曾计划购买潜艇。

1928年,蒋介石实现形式上的“国家统一”,任命陈绍宽为海军部长。陈绍宽提出将海军舰艇吨位提高到60万吨,并装备航空母舰、巡洋舰等大型主力舰的口号,但国民政府以不符合省钱、省事、省时的“三省”原则而予以否决。1932年“一·二八”抗战期间,民国海军坐视保卫上海的第19路军不救,反而与日寇搞联欢,引起国内舆论大哗,国民政府监察委员高友唐提出解散海军的动议,要求将海军现有舰艇卖给商家作商船,将卖舰的钱拿来买200艘小艇守海口。

这一耻辱令陈绍宽终生难忘。为了让弱小的海军在短时间内能够具备与敌周旋的一定实力,他将希望投向了潜艇。

1937年5月,国民政府派陈绍宽等10多名海军官员前往德国,谈判从德国订造潜艇的事宜。6月9日,陈绍宽一行秘密抵达德国首都柏林,与德国工业品贸易公司(Hapro,中国习惯称“合步楼公司”)达成协议。根据原计划,中国经合步楼公司向德国吕贝克的弗兰德-沃尔夫造船厂订造排水量500吨级的远洋潜艇1艘、250吨级的近海潜艇4艘,以及潜艇母舰1艘。但由于最后到账的款项不足,真正开工的仅有2艘250吨级的近海潜艇,计划于1940年4月及5月完工。

这两艘中国订造的潜艇在德国的编号为U120和U121,属于IIB型,IIB型潜艇的适航性和机动性都不错,属于当时较为出色的设计,德国海军自行装备的一艘IIB型潜艇曾在二战中击毁多达20余艘的盟军舰船,战力足见一斑。这两艘潜艇对于当时的中国海军而言,可谓杀手锏,如果能够秘密运抵中国投入战斗,其战果很让人期待。

不料风云突变,1937年7月7日,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早与德国形成战略同盟,尚未交货的中国潜艇已无回国参战可能。1937年8月21日,中国与苏联签定《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后,让德国政府大为震惊。接下来,亲日的里宾特洛甫出任纳粹外交部长,1938年5月,德国宣布中止一切战争物资输往中国,包括先前中国向德国订购的潜艇与鱼雷艇等多项海军装备。1939年9月,德国正式照会中国,2艘为中国建造的潜艇将由德国海军接收,中国已付款项经由南斯拉夫王国银行退回,但由于1940年6月德国入侵南斯拉夫,国民政府并未收到这笔退款,这笔钱便成了一桩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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