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舰队已先后遭遇近百起海盗袭击商船事件
2009年02月25日 09:23法制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相关标签: [护航编队] [海盗]

中国护航直升机吊运补给物资。新华社记者朱鸿亮 摄

“各船公司要密切关注海盗活动的动向,分析研究不同时期各海域海盗活动变化的情况,调整应对策略,加强船舶安全演练,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所属船舶发出预警通报,指导船舶做好自防自救工作。”徐祖远说,船公司要坚持“预防为主、自防自救与他救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演练活动,保证船舶随时处于可以应对突发事件的状态。

除此之外,在执行护航任务与打击海盗的过程中,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特别注意?在抓获海盗后,我军又该如何处理呢?

海军北海舰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明勇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从证据学的角度看,在执行护航任务和打击海盗过程中,对证据的收集、固化和研判,不仅限于事前,还包括事中与事后。一句话,证据的收集、固化与研判,必须贯穿于任务行动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行有依据、辩有根据。

王明勇举了这样一个例子:2008年9月,一艘丹麦军舰曾抓到10名海盗,但却不得不在一个星期之后将其释放,因为丹麦人发现自己对这些海盗并没有管辖权。只好把他们丢在一个海滩上,没收武器了事。这一方面说明丹麦海军遵守国际法的自觉与严谨,同时也说明打击海盗在法律上的无奈。

既然是在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与打击海盗,是否可以将抓获的海盗交给索马里政府审判呢?

王明勇说,这样做至少在现阶段还是不现实的,因为索马里全国仅有14名法官,无力担当如此重任。退一步讲,即便索马里法官最终判决海盗相应的刑罚,但以索马里过渡政府的无力与国内局势的动荡混乱,所判刑罚也将难以实际执行。毋庸置疑,这样的司法体制对打击日益猖獗的索马里海盗不可能起到实质作用。

将抓获的海盗送回国内审判,是否可行?

“事实上,抓获海盗后的处理与审判管辖,不但涉及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适用,而且涉及到国际司法协作等具体操作事项。尤其是我军远离本土作战,如将抓获的海盗送回国内审判,不仅成本太大,而且也缺乏审判与惩戒的具体国内法依据。”王明勇说,“因此,对于抓获海盗后的管理措施、如何走司法程序、走什么样的司法程序以及如何与国际社会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等问题,都值得认真研究,并及早制定相关对策。”(记者 陈煜儒)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