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事件六起重大犯罪案件庭审侧记之一
2009年10月19日 17:06新疆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12日-1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75"事件六起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21名无视法律尊严、肆意践踏法律的暴力犯罪分子受到了公正的判决。

这六案是分两批次分别开庭的,每次同时开庭三案。记者旁听了其中两起案件的审理。

在第一批三案开庭前两天,记者被通知前往设立在海德酒店的新闻中心拍摄证件照。开庭当天一大早,记者就和其他新闻同行一起领到了采访证。

开庭审理或者宣判都是从早晨10时开始。记者每次都提前大约半个小时到达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周边已经有公安、武警在维持秩序,各族旁听群众手持黄色的旁听证件,排队等候安检。

安检主要是检查有无携带危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也由工作人员暂为保管--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在法庭内录音、照相与摄像。

安检完毕,有医务工作者拿着便捷的测体温仪为每一位参加旁听的人员测量体温。新疆很多地区包括乌鲁木齐都确诊了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在人群集中的地方,预防甲流也非常重要。

旁听群众和记者进入法庭后,在维持秩序的法警的引导下各自入座。案件的审理是以被告人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的,总有一部分群众听不懂庭审,工作人员向大家发放同声传译设备,并教大家如何使用。

当公诉人和辩护人就座后,书记员大声宣布了法庭纪律,法庭全体人员起立,审判员入庭。在庄严的法槌声中,被告人被带入法庭,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期间,记者留意到,法庭庄严肃静,秩序井然。不仅庭审环节齐备,节奏紧凑,旁听人员也严守法庭纪律,认真聆听庭审,偶尔有群众低声交换意见,但并未影响到其他人旁听。

庭审结束后记者了解到,每次开庭都有400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他们来自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满、锡伯、土家等多个民族,有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族各界群众,也有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

庭审后,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族群众对"75"事件涉及案件的审理十分关心,很多人都希望旁听庭审,但由于法庭座位有限,只能满足其中一部分人的要求。法院在选择旁听人员时充分考虑到了社会各界和各个民族,使旁听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数十名中央和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媒体记者云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由于旁听席位有限,一些记者没能进入法庭旁听,不过他们在中级法院设立的新闻中心通过大屏幕观看了庭审视频,他们告诉记者,新闻中心也发放了同声传译设备,旁听质量不亚于法庭。

庭审开始,公诉人围绕证据从犯罪性质、手段、后果发表了义正词严、于法有据、说理充分的公诉词,有力揭露了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阐明了应受刑罚严厉处罚的必要性。从被告人的供述和公诉方出示的大量证据中,我们可以看到,"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暴力犯罪分子的犯罪行径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意极其严重。

庭审中,示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开展。尤其是在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使旁听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办案机关工作的细致扎实,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

记者简单记录了一下,出示的证据有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害人陈述、尸体检验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还有运用多媒体视听系统当庭播放的案发现场录像、证人拍摄的DV视频、被告人供述同步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等十几类。

被告人对被害人打击的部位、打击的力度、所用凶器,这部分证据确凿地说明了事实:被告人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

记者还记住了一个个空气凝重的让人屏息静气的时刻。

在公诉方出示的视频资料中,被告人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依提持金属管钳向被害人陈某头部连续猛砸,记者和身边的旁听群众随着公诉人的发言一起默数着被告人的暴行次数,一共15下。"简直太残忍了!"有人小声对记者说。一位女性旁听者眼中涌出了泪水。

被告人艾尼玉苏甫等暴徒将面包车内的5人拉下车残酷殴打时,有4名受害人被钝器打击头部、脑部。这一视频资料再现了案发当时的情形,令人目不忍睹。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词时说,被告人阿卜杜拉麦提托合提伙同他人打砸焚烧天山粮油店,造成店主张赵氏一家五口人死于火中,遇害者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才12岁。

公诉人出示的受害人遇难的照片更是令人悲痛和愤慨。"这是为什么?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残无人性?""必须依法严惩暴徒!"休庭期间,旁听群众在庭外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在审理的6起案件中,有多起案件都属于"75"事件中暴行最严重的。记者了解到,被告人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依提在短短两个多小时里,在五个现场连续作案,杀死5人,是迄今破获的"75"事件中一人致无辜群众死亡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被告人艾尼玉苏甫等4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共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财产损失137万元,是"75"事件已破案件中一案死亡人数最多、犯罪后果最严重的案件之一;被告人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人造成2人死亡,18辆汽车被焚烧、25辆汽车被砸毁,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是"75"事件已破案件中同一现场涉案人数最多、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案件之一。

在法庭上,6案21名暴力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其中9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处以死刑牞3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群众对这一判决结果持拥护态度。

--"犯罪分子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不仅彰显了法律尊严,更顺应了民心民意。"自治区人大代表崔春宇说。

--"我们从审判中看到了法律打击暴力犯罪的力量,看到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决心,我们对新疆的明天充满信心。"来自新疆魏龙凯矿业有限公司的魏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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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辛闻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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