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否认捐款提20%工作经费
2010年04月23日 03:45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针对媒体质疑有慈善机构提取捐赠款20%做工作经费的说法,民政部官员明确否认存在这种情况。

“捐款提取20%肯定不可能”

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庞陈敏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有记者提问称有媒体报道慈善机构提取20%捐赠款做工作经费,对此庞陈敏明确表示,“不管任何情况,他们说提取20%的工作经费,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遵循《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华慈善总会有其章程,有关社会组织、基金会,应该会依法并依照本会章程开展救灾工作。

两年前的汶川大地震时,就曾有媒体质疑慈善机构按接受捐赠款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显示,依照国际红十字运动惯例,各级红十字会用于项目的支持费用不得超过本级接受捐款的6.5%,项目支持费是指各级红十字会在管理和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的工资或志愿者补助费、办公用品与设备费、资料费、通讯费、差旅费、评估检查督导费、交通费、宣传费等。

灾害评估力争4月底前完成

庞陈敏还回应了“灾区发生过哄抢物资现象”的报道,他表示他个人确实没看到这种现象。不过他说,玉树地震发生后,刚开始在物资供应、接收、分发等环节,秩序有点乱。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事发突然,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玉树物资比较紧缺,且由于交通等各面的制约因素,救灾工作在地震发生初期面临很大的挑战。

庞陈敏说,随着各地救援物资的大量运抵和管理的进一步细化,救灾物资供应、接收、分发等环节管理得到改善。目前,灾区的物资发放、物资供应秩序非常良好。

据悉,截至21日,青海已接收到捐赠款物近10亿元。

关于地震灾害评估情况,庞陈敏表示,已着手开展数据收集,并先后派出三个评估工作组,民政部和有关部门将力争4月底前完成灾害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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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华云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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