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各国青少年上网规范 专家称法律是第一道防线
2009年06月12日 16:13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 中国青年研究中心青年所副所长邓希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石国亮12日做客新华网,就绿色上网和净化网络环境问题,以及电脑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相关话题与网友交流。邓希泉说,对未成年人要实施保护,法律是第一道严格的防线。

[主持人]看来也需要家长的引导。国外在帮助孩子们实现“绿色上网”方面,都有哪些做法可以值得借鉴?

[邓希泉]怎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侵害是一个全世界的难题。各个国家、各个政府、各个阶层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他们面临的就是自己的后代如何能够健康成长。目前来说,国际上对帮助孩子实现“绿色上网”有几个经验:第一个就是靠法律,法律要严惩网络犯罪和不良信息故意对未成年人传播。美国就有《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欧盟出台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权尊严建议》等,英国出台了《青少年保护法》,法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德国出台了《传播危害青少年文字法》,韩国、巴西都有青少年保护法,这些法律里都对互联网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侵害后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进行了界定。法律首先要声明一点你们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侵害,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你们要信守法律条款,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从事互联网业务,对未成年人要实施保护。所以法律是第一道严格的防线。

第二,政府要进行引导和积极的控制。剔除不良信息,公布不良信息网站,惩处垃圾短信运营商等都是由政府来积极做的。

第三,在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教会他们如何“绿色上网”,因为学生不会主动或者自动地得知这方面的内容,必须要成人给他们教导,学校教育就是一个最好的途径,所以很多国家都推出了在国民教育体系里在不同年级、不同年龄段提供相应的内容,这个教育还包括对家长的教育,家长要学会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犯。另外,我国在这一点上可能做得不太好,就是如何教会家长去跟孩子一起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

第四,有的国家赋予了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监护权。虽然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也规定了家长不能侵害孩子的隐私,但是从这一点上来说,家长对孩子上网的内容、时间是可以做出规定的,你看了什么样的网站我是可以进行调查的,不算侵犯隐私。其实,在美国的国家安全法里面,他们认定有可能侵犯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有的网络链接情况、访问情况,包括对互联网的发贴、访问进行监控。所以在这一点上不能说家长是侵犯了孩子的隐私,在这个层面上国家对此也应该更明确一点。

另外一块就是网络行业的自律。这些不良信息之所以有,就是因为它带来的经济利益太大,像色情网站为什么发展最为迅速?就是因为后面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有些人就不顾廉耻地推出这些东西,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但是为什么这些网站屡禁不绝?就是因为利益二字当头,所以对于网络行业来讲也要加强自律。这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还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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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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