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强奸罪名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
2010年02月03日 03:08汉网-武汉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文强表情平静。特派记者金振强摄

长达52页的起诉书。特派记者 金振强 摄

文强(前排中)和妻子周晓亚(前排左一)等出庭受审。特派记者 金振强 摄 

本报重庆电(特派记者 蔡早勤)昨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在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受审。文强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4项罪名。

当检方念完长达52页的起诉书后,文强针对起诉书内容提出四项异议。文强称,检方指控其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多数是事实,但他并未利用职务之便牟利。文强称其被指控的70多项受贿款项为其生日或过年拜年时所送,送钱者并无请托。此外,文强表示,妻子周晓亚在多次收红包时没有告知他。

同时,文强对其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出异议,文强承认收受了岳宁、王小军、龚刚模、王天伦四人的钱财,但认为自己没有利用职权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庇护。文强辩称,我跟这些黑老大不是很熟,也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这些所谓的娱乐场所都是属地管理,由各个分局具体在管理,我也没有接到有关这些场所违法犯罪的举报。此外,文强称,被控的强奸罪完全不是事实。检方公布的其巨额财产统计换算方式有待确认。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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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王天伦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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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早勤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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