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涉黑第一案宣判 杨天庆被判死刑并罚款50万
2009年10月21日 11:54中国广播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张晶)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02分报道,重庆市被批捕的19个涉黑犯罪团伙中的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今天上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

杨天庆(资料图)

杨天庆涉黑团伙案是重庆市被批捕的19个涉黑团伙中第一个被审理也是第一个作出宣判的涉黑案件。今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宣判,判处杨天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行成立,最终决定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款50万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的其他涉案人员也都作出了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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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晶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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