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2010年02月10日 15:08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邹伟)为确保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公安部消防局10日发布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各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确保春节祥和平安。

每年春节是火灾多发季节。去年除夕到正月初六,全国共发生火灾10653起,因火灾死亡93人、受伤38人,直接财产损失637万元。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和用火不慎。

公安部消防局提醒广大群众,请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烟花爆竹;燃放时,请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码头、飞机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地燃放。

同时,春节期间请一定注意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离家时,请注意关好煤气、电源开关;驾车外出时,请检查注意带上灭火器;进入商场、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礼堂、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请注意观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发现火警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早,损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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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伟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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