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代表:立法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行为
2009年03月07日 16:03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孙英威、谭剑)“近年来我国暴风雪、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不断增多,但在灾害救助、救援物资管理等方面,却缺少一部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来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亿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冯燕建议,国家应尽快起草自然灾害救助法,明确灾害救助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规范灾后人员救助和违纪行为处理。

据了解,多数发达国家,尤其是灾害多发国家,对应急救助都有详尽的规范,部分国家还专门为应急救助立法,如美国的联邦灾害救济和突发事件援助法、日本的灾害救助法和处理特大灾害的特别财政援助法等。但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法规。

冯燕代表说,虽然我国各种应急预案在特殊环境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军民联动,各种后勤保障有序进行,但在灾后救援、重建等方面仍然缺少相关法律保障。在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个别老师不顾学生自己跑出教室、个别干部迟迟不到岗组织救援等现象,都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来规范和约束。

冯燕代表建议,目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建议国家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起草自然灾害救助法,以此规范灾后对各类人员的救助,明确灾害救助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调整灾害救助过程中各种关系,并对救助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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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英威、谭剑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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