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榕代表:尽快立法反家庭暴力
2009年03月07日 12:46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许雪毅、程义峰)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陈秀榕认为,鉴于多年的调研和准备,目前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的法理和立法实践条件基本具备。

家庭暴力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据全国妇联调查,目前家庭暴力呈现出共同特点:发生比例较高、类型较多、受害人范围较广。全国妇联2005年—2007年受理家庭暴力投诉量统计,每年约为4万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0%以上,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据陈秀榕介绍,为推动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全国妇联多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在全国范围开展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征文,征集论文500余篇;2008年联合有关部委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推动25个省、区、市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或政策,规定了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的原则、程序,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设置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制止了当地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和发展,为国家立法奠定了基础。

陈秀榕说,目前,大多数省份建立了“110”反家暴报警中心,全国共成立了400多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天津、辽宁、江苏等地方还将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无家可归的困难人群纳入当地民政部门的救助范围。许多省、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律援助中心里专门设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站,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开展法律援助。21个省份的卫生系统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出台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陈秀榕建议,为更好地保障公民在家庭中的人身权利,促进家庭和睦,实现社会和谐,及早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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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雪毅、程义峰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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