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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文保单位整治腾退应立法
2010年04月23日 07:5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北京大部分市级文保单位被机关团体和居民占用,长期得不到修缮。昨日,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呼吁,北京应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整治腾退进行立法,并设腾退专项经费。

北京现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324处,4成对外开放,大部分被机关团体和居民占用,文物建筑长期得不到修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据市文物局提供的数据,近年来,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部或部分腾退的有40余项,属于中央单位系统的只有3项,仅占全部腾退项目的5%。

孔繁峙说,北京文物古建的占用多为历史遗留问题,产权关系复杂,腾退一直是文保难题。他直言,对占用文物、损坏文物、妨碍文物建筑对外开放,现有法律没有明确的腾退或整治要求,造成腾退依据不足,无法办理正式的拆迁手续。同时,腾退面临经费不足,他说,部分文保单位的腾退经费都在数十亿元,而文物修缮的专项经费不能用于腾退。

市文物局因此建议,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制订《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占用单位整治腾退办法》,并设立文物腾退专项经费,每年提出预算,作为补助经费由文物局拨付有关区政府。(记者傅沙沙)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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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沙沙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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