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晋州近200米在建电视塔雨夜折断。崔华瑞摄

群众在塔前围观

石家庄晋州近200米在建电视塔雨夜折断 崔华瑞摄
4月16日,河北省晋州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倒塌案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一审宣判:晋州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杨秀斌犯玩忽职守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原副局长史志峰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原副局长刘强英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负责承建该电视塔的李金荣、薛玉强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行贿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串通投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7.5万元。晋州市广电局原会计张健辉、出纳田静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予刑事处罚。另一名涉案人李海源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罚金2万元。
案件判决后,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讲述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塔断断”一直问题不断
2009年7月23日19时,晋州市遭遇大风袭击,瞬间最大风力达9级,未交付使用的晋州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在大风中轰然折断。据目击者称,电视塔倒塌时持续发出清脆的“嘎巴”声响,大约响了10分钟,塔身摇晃,严重倾斜,直至断裂。断裂的塔尖插进附近小树林,钢架几乎拧成麻花。
据悉,早在当年4月20日,在建的晋州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就因刮风造成塔顶部错位2.3米。出现问题后,经市领导督促,施工方先用6根钢丝绳对塔体进行固定,然后对部分出现问题的角钢焊接修复。事发时,仍有成堆的角钢架体摆在那里,但修复工作还没完成,塔体就在风中折断了。这一事件,被网友称为“塔断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晋州市广播电视发射塔系全额财政拨款市政工程,总高186.8米,工程造价320余万元。
事故发生10天后,晋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故初步调查与处理结果。
调查组经现场勘察和数据分析,对倒塌原因进行了认定:该电视发射塔生产安装的施工质量较差,焊缝及螺栓连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大部分表面存在夹渣、气孔、锈蚀现象,部分焊缝等级未达到II级要求。
在事故发生前,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做的全面检测就已显示,9项数据有7项未达标。
调查组认为,晋州市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存在六方面问题:没有正规设计、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同时签署内容相同、价格不同的三份合同,标价分别为320万元、202万元、118万元;基础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补充协议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铁塔安装中雇用没有经过培训、没有安装资质的农民工,不能保证安装质量;工程监理单位不具备资质。
晋州市有关部门认为,负责承建广播电视发射塔的施工方薛玉强、李金荣对这次倒塌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晋州市广电局副局长史志峰、刘强英,局长杨秀斌在工作中管理不严、处置不当。
不久,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
编辑:
宋建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