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王芳艳 卢先兵 丁玉萍 上海、深圳、北京报道
4月19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某股份行深圳分行零售部总监办公室,数十名房贷业务骨干围坐,人手一份文件,探讨房贷新政对银行影响和应对之策。
这一场景,几乎成为了当日国内各家银行的“万能画面”。
记者于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调查发现,与二套房首付成、利率已普遍收紧不同,几乎所有银行对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审批,都陷入停滞状态。如在深圳,除工行率先宣布实行国务院房贷新政外,建行、农行、深发展、招行已停止接单,静待细则出台。
包括招行、华夏、光大、建行、中行在内的商业银行均表示,正研究制定房贷细则,以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政策要求。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房贷新政将 “新老划断”,对存量房贷客户不作要求。“预计4月底前所有银行房贷细则会出齐。”一位银行业人士预测,“不过总行制定的细则仍然是框架性的,针对不同地区具备一定的灵活操作空间。”
三地银行面临的共同悬疑是:谁将最终敲定哪些地区的三套房停贷?二套房的界定标准究竟如何?零售银行如何走出房贷新政的冲击?
三套房停贷区域,谁敲定?
国务院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新政的关键是,如何定义“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谁来定义?
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10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与去年同月相比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是:海口64.8%、三亚57.5%、温州22.3%、金华20.9%、广州20.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是:三亚50.4%、海口40.4%、深圳23.9%、温州18.6%、银川16.2%。
“如何界定房价上涨很快?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环比还是同比?”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负责人迷茫。
“虽然涨幅不显眼,但说上海、北京、深圳不是全国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估计会成为一个笑话。”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个贷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由银行来认定“区域”非常困难,一则是认定标准不清晰,二则如果各家银行在各地区执行政策不一样,房贷政策执行严格的银行势必市场份额会萎缩,显然对于他们的业务发展不利。
也正因为此,各银行目前对三套房政策暂不明确。“没有统一界定,银行混战,势必影响政策的严肃性,我认为还是应该由各个地方政府自己来出台政策。”上述银行人士称。
招商银行当日对本报的回复亦称,对于三套房的房贷政策,各分行将根据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这为“属地界定原则”埋下了伏笔。
4月19日,上海市政府已紧急召开会议,上海住房保障局、上海银监局等相关人士参会。上海银监局在会前已向一些银行机构征求了政策意见和建议。
不过,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依赖土地出让金,它的利益也与地产价格息息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对房地产新政的态度难免暧昧不清。
一位监管人士认为,类似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已严重脱离了居民收入水平,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要求是大幅度提高多套房的首付比例,甚至目前的四成首付并不保险,同时建议提高贷款利率水平,甚至超过基准利率1.1倍。
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否停贷,三套房房贷门槛大幅提高是必然的趋势。
多套房按套数界定?
按国务院“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4月19日,工行、中行已立即执行。工行16日即称,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等多套房界定标准,向来是房产新政的模糊地带。通知里提到,“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市场对此的解读是,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将越来越严格,甚至可能不是按照贷款次数,而是以家庭名下的房产套数来界定,后者明显比前者苛刻。
有媒体报道,对于新增客户,银监会相关领导明确批示“不以贷款发生为界限,严格按照首套、二套、多套”。言外之意,只要客户家庭名下登记有房产,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贷款,都必须按照国务院新规执行。
“目前还没接到这样的文件。”多家商业银行个贷人士表示,目前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贷款记录为准,但条件也比此前大幅提高。
2007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曾明确,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虽然存在不少改善性的二套房需求,但也有不少投资客利用这个政策空隙,获得了首套房贷款优惠。”上述监管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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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芳艳 卢先兵 丁玉萍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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