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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就限制摩托车通行召开听证
2010年02月21日 23:41云南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绿灯一亮,摩托车就和汽车电动车混在一起,速度不慢,还载了个人。记者张韩摄

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交警支队计划于3月11日举行市区部分道路部分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听证会。

按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拟对以前可以进入一环(西边以西昌路为界)的“狗牌”摩托车等,从7点到20点,将不能在二环路以内的人民路、金碧路、拓东路两横,以及二环路以内的北京路、青年路行驶,但可以在市区其他道路以及上述道路交叉口横向通行。

请意欲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到市交警支队报名。

昆明市关于摩托车的限行规定已在2007年9月1日实行的《昆明市城市道路通行规定》中明确,此次听证会将重申已实施的多项规定。比如:2007年9月1日前在昆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即“狗牌”)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三轮摩托车不得在东三环、彩云路(东三环段至广福路)、广福路、西福路、石安公路(西福路至春雨路)、春雨路、昆瑞路(春雨路至二环西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龙泉路、沣源路(龙泉路至穿金路)、穿金路、世博路、白龙路所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通行。

此次听证会对两种摩托车有调整计划:第一种是2007年9月1日前注册的云A牌照摩托,由于原来就不能进入一环及以内道路通行,所以,听证会对其通行的新限制是:7:00—20:00,不得进入北站到北二环之间的北京路、从26中路口到东二环之间的人民东路、从金龙饭店到火车站之间的北京路、从双龙桥路口到官南立交桥之间的青年路、从弥勒寺路口到南二环之间的金碧路、从市体育馆路口到西二环之间的人民西路。

20:00—次日7:00,以上道路依然可以通行。

第二种是拥有入城通行证的摩托车,目前全市有1万多辆,而且随着报废期限逐步到期,这些“狗牌”摩托车正在减少,可能对其新的限制是:7:00—20:00,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北京路、人民路、青年路、金碧路、拓东路上行驶,但可以在其他道路与上述路段交叉口横向通行。

此次听证会还有一项新规定:无论何时注册、有否“狗牌”的摩托车,或外籍摩托车,都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以及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施工道路及其他改造施工道路上行驶。

市民可登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网”(www.km122.cn)了解《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

听证申请人可到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地址:人民西路张峰办事处兴隆村交警四大队院内)提交申请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6日16时。(都市时报 记者黄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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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朝红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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