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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介出租经适房调查:市民称执法偏软
2010年02月11日 19:21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杭州2月11日电题:经济适用房何以成“变相福利房”?——杭州中介违规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事件调查

新华社记者裘立华

杭州最大的房产中介我爱我家杭州公司最近因违规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业务而被杭州市房管局勒令整改,并暂停签约一周。一时间,经济适用房为何成有房者的“变相福利”再次成为公众的焦点。新华社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中介违规代理被勒令停止签约一周

杭州最大的房产中介我爱我家杭州公司从1月30日开始后的一周内,连续成交为零,随后,有媒体报道说,杭州我爱我家公司因为违规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被杭州市房管局停业整顿。

记者前往杭州我爱我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胡敏说,确实有个别门店的工作人员违规代理了经济适用房的出租,杭州市房管局已经下令整改,并停止网上签约业务,但公司其他业务是正常的,不是其他媒体报道所说的停业整顿。现在经过一周的整顿,杭州市房管局已经重新开通了网上签约端口。

杭州市房管局市场处处长张璐说,市场处前段时间接到举报,称我爱我家违规经营,市场处核实后发现我爱我家三塘分店确实存在问题,于是暂停我爱我家的所有网上签约业务,让其自查整顿。

这是今年杭州第一起中介公司被勒令整顿事件,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市民认为,中介为了利润,置法律条文于不顾,应该受到严惩。还有市民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给予住房困难户的,现在却成了有些人的福利,这样的行为必须禁止。

那么,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情况如何?记者调查发现,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非常普遍。在“住在杭州网”“口碑网”等网站,输入东新园、北景园等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小区,都能搜索到大量出租房源。

一位东新园的业主告诉记者,周边人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还是挺多的。这几年有很多人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又卖不了,就采用出租的方式。

严格规定为何挡不住经济适用房租赁

记者从杭州房管局和房改办了解到,杭州市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措施是很严格的。

2007年出台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收回其住房。”

2009年8月,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蔓延现象,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通知规定,房管、工商管理部门,将按规定对为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进行代理和居间服务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及经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其执业资质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年审时不予通过。各区房管部门,将按规定没收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出租人的非法所得,并处以实际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通知还规定,执法部门开展查处工作时,还将把相关情况通报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人的工作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监察对象违规出租行为的性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但是,这样严格的措施还是没有阻止经济适用房出租蔓延。许多市民认为,尽管有严格的措施,但是执法偏软以及缺乏公众监督导致这些措施效果大打折扣。

杭州市房管局市场处处长张璐说,其实对中介违规代理经济适用房的查处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每年都有中介被查处后勒令整改。但她承认,处罚的措施基本是暂停中介的网上交易,等他们整改完成后继续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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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裘立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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