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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以立法形式致力实现医疗资源城乡均等配置
2010年02月10日 22:5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南宁2月10日电 (记者 蒋雪林)广西卫生厅副厅长甘霖2月10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致力实现医疗资源城乡均等配置。

他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政府规章,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致力推行医疗资源城乡均等配置的省份。

甘霖介绍,《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乡镇卫生院建设的财政投入,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并保障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他透露,《办法》施行后,广西将会进一步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大幅度地增加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编制,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力量将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广西的农村卫生工作面貌将会产生巨大变化。

甘霖说,广西将投入40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资金,用三年时间,初步完成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这对于2009年财政收入只有900多亿元人民币的广西来说,无疑是一笔不菲的投入。

据甘霖介绍,“十一五”规划以来,用于广西新建、改建、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资金投入约有4.84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债资金4.0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80亿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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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雪林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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